本地法律服务场景中,涉及跨主体、跨区域的民商事交易纠纷,常因交易留痕分散、当事人失联等问题,给权利人主张权益带来诸多现实阻碍。不少依托社交软件完成的交易,事前未订立书面合同,后续出现违约情形时,权利人往往难以直接提供完整证据支撑自身诉求,维权流程推进难度较大。
于洪梅律师为黑龙江维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绥化市律师协会会员,自2018年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及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曾任海伦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审慎处理每一起委托事项。本次涉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通过微信相识,被告向原告介绍相关项目,原告从被告处购买十台手机及配套设备,累计支付货款约8万元,被告承诺提供培训并保证每台手机每日对应收益,付款后被告未履行培训义务,原告也未获得约定收益,后续被告指示原告将设备转寄给其他买家,但始终未向原告退还货款。原告多次自行催讨无果,且后续无法直接联系到被告,交易全程均通过微信完成,相关聊天、转账材料分散存储,维权进程陷入停滞,最终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于洪梅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梳理案件全部已有的材料,明确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一是被告处于下落不明状态,无法直接联络,常规送达方式难以适用,二是全部交易流程均通过线上社交软件完成,相关证据分散,未形成对应关联,三是被告大概率不会出庭应诉,仅由原告一方到庭陈述事实,相关事实认定存在不确定空间。针对上述情况,律师首先开展相关证据梳理工作,系统归集全量微信聊天记录,从中固定交易约定内容、培训承诺表述、收益保证内容以及后续被告指示原告转寄设备的相关内容,同步调取全部微信支付交易明细,核对确认原告累计向被告转款约8万元的事实,收集被告身份信息材料,同时调取对应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被告不在户籍地居住、处于下落不明状态,将上述四组材料逐一核对确认,让不同维度的证据内容形成对应关联,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随后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对应的诉讼策略,针对被告失联的情形,依法向受理法院申请公告送达,保障案件诉讼程序合法推进,同时在起诉时明确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被告返还全部已付货款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请,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向法院提交的代理意见中,援引《民法典》第563条、第577条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相关规定,对应说明被告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返还货款、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相应责任。
截至披露时,受理法院经审理后,全部采纳律师提交的代理意见,作出对应判决,判决解除案涉双方之间的游戏设备买卖合同,判令被告马某立即向原告返还货款约8万元,并按一年期LPR标准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该判决目前处于法定上诉期内,尚未发生终局法律效力。
结合本次案件的办理过程,在此作出相关实务提示。广大市场主体在开展交易往来时,即便采用线上沟通方式确定合作内容,也应当注意留存全部与交易相关的沟通记录、支付凭证、交付凭证等材料,不要随意删减相关对话内容,涉及重要交易安排时,可通过文字形式对双方约定内容予以再次确认。如果后续发现交易相对方出现失联、违约等情形,要第一时间梳理已有的全部交易相关材料,核对不同材料之间的内容是否能够相互印证,避免因证据分散缺失导致事实难以认定。对于交易相对方下落不明的情形,权利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保障诉讼程序正常推进,无需因无法联络对方就直接放弃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身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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