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是人生大事,很多父母会在子女婚前出钱帮忙购房。但婚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闹离婚时,这婚前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就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毕竟,房子价值高,涉及的利益大,大家都很关心自己的权益。那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该怎么认定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一方父母全资购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全资购买房子,并且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房子就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张的父母在小张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后来小张结婚又离婚,这套房子还是小张的个人财产,他的配偶不能要求分割。
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
要是一方父母婚前出首付买了房子,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那房子的归属就复杂一些。首先,房子产权一般归登记方,也就是出资方子女。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李的父母婚前付首付给小李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小李和妻子婚后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归小李,但小李要给妻子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当双方父母都出资购房,只是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时,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双方父母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对房子享有按份共有权。除非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一般会根据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权益。比如小王和小赵结婚,双方父母都出钱给他们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离婚时就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子的价值。
四、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那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可以视为双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
一旦明确了婚前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续可能还会碰到房产分割比例怎么精确计算、补偿款给多少合适、后续房产过户怎么办理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还是会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官方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解决这些难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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