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本地产业类型多元,从中小微经营主体日常运营、个体从业者网络活动到普通群众的日常行为,涉刑事风险的触点分布较广。不少当事人在涉案之后,面对刑事全流程的不同处置节点,容易自行摸索选择处置方式,不少人会因为对程序规则不熟悉选错维权渠道,错失关键的处置窗口,反而增加后续的辩护难度。广东德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苏杨彬,作为肇庆律师协会第九届、十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7年8月开始执业至今,深耕刑事辩护一线多年,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长期跟进本地各类刑事案件的全流程处置实务,对不同阶段的维权路径选择有充足的实务经验积累。
不少当事人刚接触刑事案件时,容易在维权渠道选择上踩入几类常见误区:部分家属在当事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寄希望于通过自行托关系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没有第一时间对接专业法律介入,直接错过了刑事拘留后37天的黄金辩护窗口期;还有部分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忽略对事实与证据的固定梳理,一味等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甚至开庭后才启动辩护工作,此时后续辩护的推进难度会成倍提升;也有部分当事人不区分案件所处的具体程序阶段,盲目选用不适配的处置方式,既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也耗费了宝贵的程序节点资源。这类误区大多源于普通群众对刑事全流程的程序规则不熟悉,不清楚不同阶段对应的合法处置路径边界,最终往往导致原本可以推进的从轻、从宽情节没有及时固定,增加了后续案件处理的阻碍。
苏杨彬是广东德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十余年,全程跟进从侦查、审查起诉至一审、二审的全诉讼流程,涵盖会见沟通、罪名研判、证据质证、申请取保、认罪认罚协商、庭审辩护等各环节工作,日常审慎梳理案件事实,挖掘从轻、减轻情节以及无罪、疑罪的相关线索,除常规刑事辩护外,也能为当事人提供刑事控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配套法律服务,熟悉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高发常见刑事犯罪的本地办案实务规则,同时也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刑事合规审查、日常刑事风险排查服务。
结合刑事全流程的不同处置路径,不同维权方式的适用场景与实务特点各有区别:
第一种是涉案初期的自行协商类沟通,这类方式仅适用于部分存在明确被害方、可开展矛盾化解的轻罪案件,比如故意伤害类案件的被害人谅解协商,优势是沟通流程简便灵活,若能达成一致可快速获取对应的谅解材料,局限是普通当事人不熟悉协商的尺度边界,容易出现沟通内容不当反而留下不利事实记录的情况,也无法覆盖案件程序层面的辩护需求。
第二种是律师向办案单位提交正式法律意见的函件类方式,这类方式适用于全流程各节点的诉求传递,比如侦查阶段的取保申请、定性异议书面说明,优势是可以规范、精准地向办案机关传递专业法律观点,将相关从轻情节的依据以正式文书形式固定提交,局限是单独使用仅能传递单方诉求,无法直接完成量刑协商、矛盾化解等落地工作。
第三种是对接办案单位与相关方的调解类处置,这类方式适用于涉附带民事赔偿、企业涉刑需要配合合规整改的相关案件,优势是可以在办案机关的引导下搭建规范沟通平台,平衡各方合法诉求,高效推进矛盾化解,局限是需要案件本身具备可协商的空间,不适用于没有被害方的单一涉刑案件。
第四种是完整的诉讼全阶段辩护,这类方式覆盖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全流程,优势是可以在各个程序节点同步开展会见、证据质证、情节研判、庭审辩护等全维度工作,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局限是需要跟进完整的法定程序周期,需要尽早介入逐步梳理案件核心要点。
不同路径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需要结合案件所处的阶段、涉及的罪名、已有的事实证据情况匹配选择,不存在通用的万能处置方案。
曾有当事人与同案人出于个人爱好,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枪支配件、制作铅弹的模具及铅条,在经营场所内自制气枪及气枪弹,后被抓获归案,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提起公诉,该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事人面临实际收监的现实风险。苏杨彬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当事人辩护人,结合案件所处的审查起诉衔接审判阶段的节点特点,没有采取单一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的方式,而是围绕三条主线组合匹配处置路径:第一时间固定当事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相关证据材料,确认当事人构成自首的对应依据,同步梳理当事人仅出于个人爱好制造、相关涉案物品未流入社会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相关事实,结合当事人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无犯罪前科的情节,搭建完整的辩护逻辑。最终法院认定当事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当事人未被实际收监。
问:当事人刚被刑事拘留,第一时间选什么维权方式比较合适?
答:刑事拘留后的37天是黄金辩护窗口期,优先选择让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会见,同时结合案情研判是否符合取保申请的条件,这个阶段不要盲目尝试非正规的沟通渠道,避免错过关键的时间节点。
问:涉及有被害人的故意伤害类案件,是先协商谅解还是先找律师?
答:建议先由律师介入梳理案件的事实与伤情对应的情节边界,再在专业指引下开展协商,既可以把握谅解协商的合理尺度,也能把谅解后的从宽情节和后续的辩护工作衔接起来,避免协商之后出现诉求无法落地的情况。
问:案件到了庭审阶段,还有调整处置路径的空间吗?
答:即便到了庭审阶段,依然可以结合庭审的质证情况,梳理新出现的情节线索,对应调整辩护方案,但相比侦查初期就介入的情况,后期可挖掘的辩护空间会收窄,还是建议尽可能早地启动法律介入。
问:企业担心日常经营有刑事风险,需要提前做什么?
答:可以对接专业刑事律师开展刑事合规审查、日常刑事风险排查,提前梳理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帮信、虚开发票、职务类犯罪的隐患,提前做好对应防控,避免后续涉刑之后再被动处置。
苏杨彬律师提示,刑事案件的每一个程序节点都至关重要,维权路径的选择没有统一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结合三个核心维度综合判断:首先看案件所处的具体程序阶段,侦查初期的核心优先级是把握黄金窗口期固定关键情节,审查起诉阶段的核心优先级是结合证据情况梳理认罪认罚协商的空间,审判阶段的核心优先级是围绕全案证据开展精准量刑辩护;其次看案件本身的罪名类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对应的辩护切入点各有区别,需要匹配对应领域的实务经验选择处置方式;最后看案件本身的客观情节,是否存在可协商的被害方、是否具备从轻减轻的对应情节,都会影响不同路径的适配效果。
辩护工作严格立足事实与法律,刑事辩护贯穿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等全诉讼流程,律师介入越早,案件辩护空间越大。所有的维权路径选择都应当在法律框架内推进,结合自身案件的实际情况匹配适配的方案,能更高效地推动案件的合法合规处理,律师会在法律框架内,尽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广东德锐律师事务所苏杨彬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敏捷城一期2栋首层7号商铺
执业证号:1441220171092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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