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离婚纠纷案件中,跨地域分居的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往往面临诸多不便。本案中,原告罗某甲与被告熊某甲是一对夫妻,婚后育有一女,如今夫妻感情破裂,原告提出离婚。较为棘手的是,原告户籍地在云南省,被告居住在四川省筠连县,两地相隔甚远,这使得两人不方便一同到法院线下参加庭审。
徐亮律师是四川辞鉴(宜宾)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他深耕宜宾本地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案件近千件,在处理此类婚姻家事离婚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原告罗某甲委托徐亮律师及其团队的罗某乙律师,向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采用线上模式开展审理,原告代理人到庭,原被告本人则通过微信线上参加诉讼调解。
该案件有着不少核心难点。就像身份核验、调解协商、笔录确认等流程,需要配合法院线上诉讼规则,保障线上调解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在抚养费模式的选择上,常规调解会分开约定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对半分摊,但本案调解要将这些费用打包成为一笔固定综合抚养费写入调解书,这就需要和当事人充分释明该模式利弊。另外,家事调解需要平衡父母双方诉求,同时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在抚养权归被告的前提下,确定原告可承受的抚养费标准。并且,线上调解文书条款必须严谨,抚养费给付时间节点、截止年龄表述要准确,保障后续能够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徐亮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自己复合型财税法律能力,在处理涉及账目、资金往来类案件上具备差异化优势。他带领团队整理了全套证据材料,包括原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用以证明合法婚姻关系;婚生女出生证明,证实未成年子女身份信息;以及感情破裂相关沟通记录,佐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调解过程中,徐亮律师团队有着明确的调解谈判重点。他们配合法院线上诉讼流程,完成当事人身份核验,保障线上调解程序合法。确认双方均同意离婚,协商确定婚生女由被告直接抚养。经过谈判,确定抚养费采用打包综合模式,每月400元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给付时间为每月28日前,给到子女年满18周岁。最后仔细核对调解协议全部条文,确认给付节点、截止年龄表述清晰,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开展司法审查,确认了原被告系真实自愿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子女抚养、抚养费约定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协议内容不违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律强制性规定;给付义务、执行提示条款表述完整,具备强制执行可操作性。经审查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后,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最终,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确认,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被告熊某甲抚养,原告罗某甲自2025年3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综合抚养费4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借助微信线上诉讼调解模式,跨地域的原被告无需往返法院,和平解除了婚姻关系,抚养费采用打包一体化约定,规避了后续子女各类开销的二次诉讼,妥善处理了未成年子女抚养事宜。
从这起案件可以得到一些实务启示。对于跨地域的离婚纠纷案件,线上诉讼调解是一种可行且高效的解决方式。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采用打包综合模式可以减少后续纠纷。同时,律师在案件中要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做好证据整理和调解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