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开车的人都知道,磕磕碰碰的交通事故很难完全避免。一旦发生事故,除了人员受伤让人揪心外,损害赔偿由谁支付也是让人头疼的问题。毕竟谁都不想平白无故地多掏钱,也不希望自己的损失得不到应有的赔偿。那么在道路交通事故里,这个损害赔偿到底该由谁来支付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支付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车主购买的保险,主要目的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首先会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比如张三开车不小心撞到了李四的车,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人员受伤。只要张三的车买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规定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等范围内进行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偿有一定的限额,如果损失超过了这个限额,就需要其他途径来解决了。
二、商业险的赔偿补充
很多车主除了购买交强险,还会购买商业险,比如第三者责任险等。当交强险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时,商业险就会发挥作用。还是以张三撞李四的事故为例,如果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而张三又购买了足够额度的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就可以由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不过商业险的赔偿会受到保险合同条款的限制,比如有些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所以在购买商业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三、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都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或者事故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剩下的损失就由侵权人来承担。比如王五开车撞了赵六,王五的车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或者虽然买了保险但赔偿额度不够,那么赵六剩下的损失就只能由王五自己掏钱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证明侵权人的责任和自己的损失情况,以便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人赔偿。
四、特殊情况下的赔偿主体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赔偿主体可能不是直接的侵权人。比如车辆是被借用或者租用的,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还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比如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证还把车借给他,那么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再比如车辆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支付问题解决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赔偿款的支付方式以及赔偿协议的履行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汇聚了众多具备合法执业资质的律师,他们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能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靠谱的解决方案,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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