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归属问题,一直是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中特别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三婚的人来说,情况可能会更复杂一些。经历三次婚姻,房子的购置可能涉及多个婚姻阶段,资金来源也比较多样,像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父母资助购买等都有可能。而且不同的出资方式和房产登记情况,都会对房子的最终归属产生影响。那在三婚夫妻离婚时,房子到底该归谁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
如果房子是三婚中的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并且房产登记也是在自己名下,那按照法律规定,这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就算离了婚,对方也没啥资格来分这房子。比如老张在第三次结婚前就全款买了套房子,写的也是自己名字,后来他和配偶离婚,这房子依然归老张所有。
二、婚后共同出资购买
要是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的,那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怎么分房子。协商达成一致想法了,就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对房子的贡献大小、实际生活需求等因素来判决。比如老王和妻子在三婚期间一起贷款买了套房子,离婚时两人都想要房子,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考虑到老王在购房时出资较多,且妻子名下还有其他住处,最终把房子判给了老王,然后由老王给妻子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要是一方父母在子女三婚期间出资买了房子,并且把房子登记在了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房子就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比如小张三婚了,他父母出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那小张和配偶离婚时,这房子就归小张,另一方就别想分走了。
四、双方父母出资购买
如果房子是双方父母在夫妻三婚期间出资购买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该房子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子。比如小李和小赵三婚,两人父母都出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后来两人离婚。经过计算,小李父母出资的多一些,那房子分割时小李就能多占一些份额。
三婚离婚后房子归属确定了,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麻烦事儿,比如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款,要是不给怎么办;或者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后续还贷的事儿怎么处理;又或者房子过户手续该怎么办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起纠纷。这时候就可以去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做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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