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在建筑公司任职十余年的技术质量部经理李X,收到5月工资条时发现岗位工资直接从5400元降到3500元,此前公司早已拖欠他一笔早已报税的14.8万元项目竣工奖金,多次沟通无果后他寄出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却反而收到了公司要求不支付所有款项的法院传票。劳动者手握的零散聊天记录和个税记录,如何对抗公司全套内部管理制度、自行制作的考勤台账,成了摆在面前的核心难题。
1988年出生的魏艳梅,2016年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后进入江苏六能律师事务所执业,同年起成为昆山市普法工作志愿者,还曾获评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优秀普法志愿者、律所年度优秀律师,多次作为昆山人民广播电台《尚法在线》栏目特邀嘉宾,面向公众解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人身类民生法律问题,执业以来核心服务区域覆盖苏州全域、核心扎根昆山开发区。接手李X的委托后,魏艳梅逐条拆解公司的七项诉请,首先锚定案涉奖金的核心证据链:公司2021年12月、2022年1月分两笔以“全年一次性奖金”为李X申报个税合计14.8万元,同时调取《中建七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明确李X当年在徐州北三环项目任职质检员,不属于制度要求的必须交纳风险抵押金的项目部门、工区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范围,再结合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微信聊天记录中“后续统一发放先报税”的表述,直接推翻公司“未交抵押金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抗辩。针对公司提出的“岗位调整实际履行超一个月视为劳动者同意”的主张,魏艳梅整理时间线:李X2022年7月才收到5月的降薪工资,收到当日即邮寄解除通知,完全不存在未及时提出异议的情形,不适用最高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的默认规则。面对公司提交的有旷工记录的考勤表,她主动申请笔迹鉴定,最终得出2022年1月考勤表签名非李X本人所签,其余两个月考勤公司也自认是他人代签,直接推翻公司旷工扣款的事实基础。最终昆山市人民法院驳回该建筑公司全部诉请,判决其支付李X项目竣工考核兑现奖金14.8万元、5-7月工资差额5700元、被迫解除经济补偿149342.88元、年休假工资5536.63元,返还风险抵押金5万元并承担3000元鉴定费,合计支持款项超36万元,全额覆盖劳动者的核心合法诉求。
深耕法律服务近8年,魏艳梅律师的业务覆盖多类民生及商事争议领域:劳动争议领域,先后办结违法解除售后经理劳动合同获赔37万余元、工亡家属无财产可供执行时突破法人独立人格追责三股东全额赔付87万余元案件,可处理奖金发放、调岗降薪、工伤工亡、社保纠纷等全类型用工争议,同时为企业提供用工合规全流程体系搭建服务。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办结非机动车事故中成功为当事人排除26.4万元个人赔偿责任、近六旬老人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按城镇标准获赔80.2万元案件,可处理责任主体认定、城乡赔偿标准差异议等核心难点。合同纠纷领域覆盖买卖、服务、劳务等多类常见交易场景,可梳理零散证据固定履约事实主张违约赔偿。建设工程领域针对层层转包场景,可协助实际施工人追加所有上手转包方,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全额追回19.5万元工程欠款。婚姻家事领域可处理财产分割、抚养权确认、遗产继承等常规家事纠纷,为当事人理清人身与财产双重权益边界。其办公地址设在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百富路88号百富科创花园,面向苏州及周边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严谨务实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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