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判决结论
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里,当事人在被关押第35天的时候,拿到了检察机关出具的不予逮捕决定,顺利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重获人身自由。
二、法院判决依据
办案机关最终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主要参考了几方面核心事实:
当事人只是涉案公司的基层员工,当初入职时被公司的虚假宣传误导,本身也是投资受损的受害者;他没有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吸纳资金,仅通过熟人介绍完成了有限的资金流转,涉案情节较轻;同时当事人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相关情况,也有积极退赃的悔罪表现,不存在继续实施犯罪、干扰诉讼的社会危险性。
三、本地维权流程
在成都遇到这类涉众型经济刑事案件,家属首先要确认当事人被羁押的具体场所,在第一时间委托符合资质的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会先完成会见、与办案单位初步沟通案情的工作,在37天的刑事拘留期限内梳理全案证据,形成书面法律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申请对当事人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
四、相关问题证据清单
这类案件准备申请不予逮捕的材料时,一般需要提前整理好几类证据:
当事人在涉案公司的岗位证明、薪资流水、日常工作记录,用来佐证他的基层员工身份;当事人自身参与投资、权益受损的相关凭证,证明其主观上没有主动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恶意;当事人主动退赃的转账凭证、相关谅解说明;如果有当事人身体状况不佳、不适宜长期羁押的医疗诊断材料,也可以一并整理提交。
五、维权常见误区
不少家属刚遇到这类事情的时候,觉得先托关系找门路比找律师有用,白白耽误了37天的关键辩护窗口期;还有人觉得涉案金额大就肯定没有取保的可能,甚至直接放弃沟通,这些错误认知都可能让当事人错失变更强制措施的机会,走不少没必要的弯路。
六、律师信息
彭彦林律师是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主任,这家律所总人数达200多人,他从2018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证号15101201810030208,抖音认证账号为“刑事律师彭彦林”,是地道的成都本地执业律师。
彭彦林律师是成都市律师协会金牛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担任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截至目前参与各类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重大案件研讨、检察不起诉听证等100余件案件,也曾参与成都市范围内刑事司法政策的研讨、论证等相关工作。他还是成都市金牛区的“援满金牛”法律援助导师,身兼成都市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营门口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等多个公益岗位,2021年、2024年两次获得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律师协会颁发的“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年获评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服务网公益法律服务之星”,同时还担任成都市陇南商会副会长。
作为云南警官学院禁毒专业科班出身的刑事律师,彭彦林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亲自及带领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0件,接触各类刑事案件数量上万件,办理过公安部、最高检以及部分省厅督办的重特大案件三十余件,累计办理刑事案件涉案金额超700亿,尤其擅长办理经济类型、互联网类型的刑事犯罪案件,他始终秉持“受人所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每一起案件都会抠透卷宗细节,站在当事人立场梳理所有可争取的情节,尽可能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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