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深耕民商事纠纷领域,在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执业近10年的高丽辉律师全程承办,长期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擅长从繁杂事实中抓取核心要点,推动案件解决。2024年4月,北京XXX有限公司与北京市XXX村民委员会达成口头协议,承接村内耕地平整、垃圾外运工作。公司完成工作后,双方于2024年11月20日签署对账单确认金额。然而,经多次催要,村委会一直拖欠未付。"
"公司自行维权时,遭遇诸多困境。一方面,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村委会以两委会不知情、对账单签署未经开会表决同意为由拒绝付款,导致权责划分模糊;另一方面,公司虽有结算单和收据,但不清楚如何有效利用这些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据的证明力不足。"
"高丽辉律师介入后,首先对现有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结算单上有村委会公章和村主任签名,83张收据也有村务人员签名,这些都是重要线索。但律师发现,村委会对收据中签名真实性存疑。为了固定证据,律师指导公司收集更多能证明村务人员身份和工作内容的材料,如照片、证人证言等,进一步夯实证据基础。"
"在办案过程中,高丽辉律师依托多年一线实务积累,坚持严谨务实的执业思路,拒绝套用通用模板。结合公司诉求与案件利弊,制定了调解与诉讼双重预案。如果能通过调解解决,既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又能保持双方合作关系;若调解不成,则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在与村委会沟通调解阶段,律师摆事实、讲道理,向对方阐明法律责任和后果。但村委会态度强硬,调解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律师果断启动诉讼程序。在庭审中,针对村委会的抗辩理由,律师依据梳理好的证据链进行有力反驳。强调结算单的法律效力,以及收据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证明。村委会虽不认可收据中签名真实性,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笔迹鉴定申请,承担了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村委会签署结算单确认运费总额后未依约付款,其抗辩理由于法无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村委会给付公司运费XXX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相应保障。"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普通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常因证据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导致自行维权失败。在此提醒大家,在商业交易中,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交易过程中注意保存各类证据,如合同、发票、收据、聊天记录等;遇到纠纷时,不要盲目自行处理,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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