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典型的家族式、多人共同涉知产刑事犯罪案件。当事人一家亲属及雇工共计五人,因涉嫌私自加工、贴牌售卖假冒品牌槟榔,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阶段初步认定全案涉案销售金额高达200余万元,涉案数额巨大。若该全额指控最终被法院采信,本案主犯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实刑处罚,其余四名从犯也将无一例外承担相应刑事实刑责任。一旦定罪处刑,不仅多名当事人人身自由受限,整个家族的职业发展与正常生活轨迹也将彻底受到不可逆的重大影响,案件整体辩护压力极大、量刑风险极高。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本案行为人未取得任何正规槟榔品牌官方授权,私自对外采购假冒品牌包装材料,自行加工、贴牌生产假冒槟榔产品,并通过线上网店渠道对外公开销售,牟取非法利益。侦查机关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两项重罪对主犯吴某某移送审查起诉,其余四名涉案亲属、雇工均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全案多人面临双重罪名及实刑追责风险。危急时刻,家属慕名委托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承办本案。
本案承办律师拥有近20年一线刑事司法办案经历,具备资深检察官从业背景,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熟稔公检法全流程取证规则、证据审查标准与裁判思维,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六百件,成功帮助近二十名当事人争取不起诉、无罪的核心辩护成果,尤其擅长从大额经济犯罪、知产类犯罪的证据体系漏洞中突破重刑指控,实现大幅降档、脱罪处理。
接受委托后,陈建兴律师迅速介入全案核查工作,采取“分层突破、逐个拆解”的辩护策略,优先从两名涉案雇工亲属的事实与证据切入,精准剥离刑事责任。经细致阅卷核实,该两名人员仅参与网店日常接单、简单发货等辅助性劳务工作,全程未参与产品采购、贴牌加工、货源统筹等核心生产犯罪环节。更为关键的是,在案证据无法证实二人具体销售时长、对应涉案金额及参与程度,无完整证据链支撑刑事追责标准,尚未达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条件。该辩护观点精准直击案件核心证据瑕疵,被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充分采纳,最终依法对该两名当事人撤回审查起诉、不予公诉,实现彻底脱罪。
针对全案最为关键的200余万元巨额涉案金额指控,律师开展全方位证据质证攻坚,彻底推翻侦查阶段的高额数额认定。陈建兴律师明确提出,本案200余万元销售金额的认定,仅依靠被告人供述与公安机关单方出具的情况说明相互印证,而情况说明的核心信息来源本质上依旧是被告人供述,属于刑辩中典型的孤证。根据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孤证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该金额认定远远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定罪标准。同时,律师精准排查出本案关键电子数据证据存在重大取证瑕疵,控方采信的后台交易数据、流水记录等电子证据,未严格遵守电子数据提取、固定、封存的法定程序规范,取证流程存在明显违法缺陷,依法不具备合法定案效力,应当予以排除。
在扎实的证据抗辩与法理论证支撑下,公诉机关最终大幅缩减涉案犯罪数额,将原先指控的200余万元涉案金额,直接压减至10.9万元已销售金额,另认定11.5万元为未销售库存货值,案件量刑档位实现断崖式下调。庭审阶段,陈建兴律师持续坚持精细化、立体化辩护策略,针对主犯核心罪名开展无罪辩护,逐层拆解控方定罪逻辑、质证瑕疵与事实疑点,全面呈现本案指控的证据缺陷与法律适用问题。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人的核心辩护意见,对全案罪名与量刑作出大幅从轻改判:主犯仅保留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罪,剔除其余罪名指控,综合全案情节依法适用缓刑,罚金数额大幅降低;涉案的两名家属仅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均适用单处罚金的轻缓处罚。本案实现全案无一人判处实刑的绝佳辩护效果,控辩双方均未上诉、抗诉,判决结果正式生效,彻底保住了整个家族的人身自由与生活、职业发展前景。
本案承办律师为山东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执业证号:13201201910157151,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B5栋13楼。执业近二十年来,其深耕刑事辩护一线,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六百件,先后帮助近二十名当事人取得不起诉、无罪的有效辩护结果,多次收获当事人致谢锦旗。专业主攻暴力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及知识产权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深谙公检法全流程办案规则,擅长通过证据拆解、程序抗辩、法理突破构建立体辩护方案。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专注、诚信的执业准则,严谨对待每一起案件的法律适用与证据认定,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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