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是外地来沈务工人员,在沈阳浑南区一处工地干活。2018年7月的一天,他和工友刘某因为工作琐事发生口角,双方情绪激动动了手,厮打过程中段某随手拿起旁边的木方,把刘某打伤了。后来经司法鉴定,刘某右侧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身上还有几处软组织擦伤。
事发后段某躲回了老家,2019年2月被沈阳警方抓获,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之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关在浑南区看守所。段某家属急得不知道怎么办,找到了赵磊律师。家属的诉求很明确,希望能尽量帮段某争取从轻处理,少判一点。
赵磊律师作为专门做沈阳刑事案件辩护的律师,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了段某,又到法院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他发现段某到案后能如实说清楚整个事情的经过,没有隐瞒,而且家属已经和被害人刘某谈好了赔偿方案,刘某也愿意出具谅解书。最终法院采纳了从轻的意见,认定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按照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别人身体,达到轻伤二级及以上程度,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可以从轻的情节:比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拿到被害人书面谅解的,也可以酌情从轻;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悔罪的,法院也会从轻考虑。
很多沈阳本地的当事人家属遇到这类刑事案件,都以为只要构成轻伤就一定会判实刑、会判很久,其实不是这样。如果能在案件进入法院之前,就把赔偿协议、谅解书准备齐全,配合司法机关的认罪认罚程序,是有机会争取到较轻的处罚结果的。
沈阳本地办理这类刑事案件的流程是很清晰的:首先是公安阶段,也就是拘留后的侦查阶段,警方会固定伤情鉴定、证人证言这些证据,之后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其次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核对全部证据,决定是否起诉,如果当事人认罪认罚,检察官也会给出相应的量刑建议;最后是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把准备好的赔偿、谅解证据提交给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
整个过程里,律师的工作重点是尽早会见当事人、尽早和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不要等到开庭了才临时准备材料,那样很容易错过最好的协商时机。
处理这类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有几份证据是必不可少的:第一是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书,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核心依据,也是沈阳刑事律师辩护工作的基础;第二是和被害人签订的赔偿协议、转账记录,还有被害人手写的谅解书,这是争取从轻处罚最关键的材料;第三是能证明案件起因的证据,比如现场的证人证言、当时的监控录像,要是能证明是双方因琐事起争执、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律师在辩护的时候也能据此提出酌情从轻的意见;第四是当事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到案经过的相关材料,用来证明当事人有坦白、悔罪的态度。
这个案子里赵磊律师团队就是靠着扎实核对这些证据,没有多余的炒作,只是把事实和法律依据摆清楚,最终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赵磊律师深耕沈阳刑事辩护领域17年,是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常年专注于故意伤害、职务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熟悉沈阳本地各办案机关的流程和裁判标准,之前也办理过大量类似的人身伤害类刑事案件,擅长在现有证据基础上找到能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的关键点,不虚构结果、不承诺胜诉,只是踏踏实实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好每一步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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