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刚入职的时候,人事甩过来几页纸让签,抬头写着“试用协议”,随口一句“转正之后再补正式劳动合同”,多数人想着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不好意思多问就直接签了,真到后面被无故开掉要维权的时候,才发现当初随手签的那张纸,早给自己挖了不小的坑。很多上班族想当然觉得,只要没签抬头写着“劳动合同”的文件,单位就得给双倍工资的差额,实际上走了仲裁才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这类纠纷从来不是什么突发的意外,大半都是日常里一点点攒出来的风险。很多用人单位摸准了求职者怕麻烦、重人情的心理,要么拖着不签正式合同,要么拿个名头五花八门的协议先糊弄住,等哪天生意不好要裁人,随便找个由头就把人赶走。劳动者平时没留痕的意识,聊天记录删了、工资条随手扔,真要讨说法的时候才发现连证明自己在这上过班的材料都凑不齐,本来占理的事,也一下子变得被动。就像很多人平时借朋友钱不打借条一样,总觉得大家相处得不错没必要搞得太生硬,真要翻脸的时候才发现空口无凭,全是说不清的罗生门。
现实里这种踩坑的情形比很多人想象的多得多:有的单位让你签的试用协议抬头是外地关联公司的名字,你平时干活打卡、发工资的主体跟签约方完全不搭边;有的协议连每个月工资多少、平时在哪上班都没写全,人事嘴上说的待遇全没落到纸面上;还有的劳动者觉得反正没签“正经合同”,仲裁的时候肯定能拿到二倍工资差额,根本没提前收集工资流水、工作群聊天记录这些旁证,最后开庭才发现单位早就拿着这份签过字的协议抗辩,说早就跟你签过书面合同了。司法实践里这类情况不少见,很多看着“不算数”的非正式协议,只要凑够了几个核心要件,仲裁委是有可能认定为有效劳动合同的,到时候二倍工资的诉求很可能就得不到支持。
这些一开始没当回事的小疏漏,拖到后面往往会生出一堆意想不到的麻烦:劳动关系归属说不清,连该告哪家公司都要掰扯半天;本来以为很快能拿到补偿,结果因为证据来回扯皮,仲裁走完还要走诉讼,前前后后搭进去好几个月的时间;更别说有些劳动者入职的时候单位连社保都没给交,真遇上工伤连报销的渠道都找不到。之前潘启余律师就遇到过一个玻璃安装工的当事人,入职之后单位只给签了一份关联公司名义的试用协议,干了没多久就突然被单方辞退,当事人一开始还以为能拿到近两万元的二倍工资差额,结果开庭的时候单位直接拿出那份试用协议抗辩,两家关联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几乎一模一样,人员全是交叉管理,光厘清用工主体就费了不少功夫。最后仲裁委结合实际用工情况,认定这份试用协议已经包含了岗位、期限等核心要件,视为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没被支持,但潘启余律师提前帮当事人固定了所有发放工资的流水、辞退通知的原件,最终还是拿到了四千七百多的违法解除赔偿金。还有一起更常见的没签劳动合同遭违法辞退的案子,当事人手里连个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都没有,工资都是老板私人账户转的,一开始自己算的金额和实际能主张的合法范围差了不少,潘启余律师梳理了所有零散的用工证据,帮他把整个二倍工资和赔偿金的核算捋得明明白白,也提前跟他说明了走裁决可能要花上好几个月、还可能有部分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最后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和企业多轮沟通斡旋,没有走完完整的庭审流程,没多久就帮当事人拿到了两万五的调解款,而且出具的仲裁调解书是有强制执行力的,完全不用担心企业事后反悔赖账。这里也必须说明,法律服务可以依托专业能力争取有利处理结果,但不能把律师代理当成兜底,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本身无法靠律师完全扭转局面。
接触了这么多劳动案子,潘启余律师发现很多当事人的认知偏差特别典型:很多人觉得只要没签写着“劳动合同”四个字的纸,就一定能拿到二倍工资差额,完全没料到试用协议、入职须知这类签过字的材料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合同;还有人觉得劳动维权必须死磕到底拿到满意裁决才算不吃亏,完全不考虑自己要花进去的时间成本,最后为了几千块钱耗了大半年,正常上班的精力都被耽误了;更有不少人之前签任何文件都不仔细看落款,稀里糊涂和自己实际干活的不是同一家公司,后面维权连找哪个主体都搞不清。
做了多年律师,之前还有国有银行从业经历的潘启余,一直把之前在银行养成的严谨细致的习惯带到法律服务里,他始终抱着“提出方案、解决问题”的思路,从来不会上来就给当事人拍胸脯保证一定能拿到所有诉求的金额,反而会先把案子里所有明面上的优势和隐藏的风险都掰碎了说清楚。他不会机械地劝当事人一定要硬走庭审要个判决,而是会结合每一个案子的证据情况、当事人的实际需求,把走裁决和走调解两条路径分别要花多少时间、能拿到多少钱、各自有什么利弊都列得明明白白,想要快速拿钱落袋为安的,就帮着多轮和企业协调斡旋,尽量在仲裁阶段就出带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不用拖到后续的执行阶段;证据扎实对方油盐不进的,就提前把所有质证意见和庭审准备做足,把当事人能确定拿到的权益稳稳落到实处,像之前有的当事人主张九千元薪资,最后通过完整的证据梳理把赔偿金额提升到了一万八千元,还有不少公司注销之后的疑难劳动维权案子,也能一步步帮当事人把执行的主体理清,不会让当事人拿着空的文书最后找不到给钱的人。
从2021年执业到现在,潘启余律师累计承办的近300件案子里,劳动纠纷占了很大的比重,本地的仲裁和诉讼流程他走得非常熟,见过太多劳动者因为一开始偷懒、碍于人情、想当然的侥幸,最后平白多花了几倍的精力去维权。其实很多劳动纠纷根本不需要闹到对簿公堂撕破脸,提前多留个心眼,签任何字之前扫一眼落款的主体是不是你实际上班的公司,平时工资流水、工作通知的聊天记录多存一份,真遇到纠纷的时候第一时间找专业人士理清楚路径,比自己闷头瞎跑仲裁委要省心得多。潘启余律师执业于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他总说,办案子不追求那些花里胡哨的名头,不管案子大还是小,都全程跟到底,实实在在帮当事人把问题解决掉,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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