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开发商逾期拨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形十分常见,由此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是施工企业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即便双方已经签署财务费用确认单对逾期利息予以固化,发包方依然会从文件形式、签字真实性、主体关系、诉讼时效等多角度提出抗辩,试图全盘否定债权。该类案件往往会遇到笔迹鉴定带来的证据风险,对律师证据组织、庭审应变、法律规则适用均提出较高的专业要求。"
"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景建瓴律师,秉持专业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办案核心目标。景建瓴律师同时担任云誉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党支部组织委员,2017年正式执业,拥有八年民商事法律服务经验;毕业于被誉为法国法律界顶级学术殿堂的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兼具国际化法学视野与本土实务处理能力,复合型法律素养突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涉案标的金额合计约13亿元,实务积淀深厚;作为律所破产案件主要负责人,承办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曾办理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并提审案件,单案为客户减少1.2亿元损失。办案思维灵活缜密,凭借严谨负责的办案表现收获较高客户好评率及客户依赖性,得到当事人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认可。"
"本案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建设集团委托景建瓴律师向地产公司主张逾期付款对应的资金占用费。原被告签订幸福远洋项目总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面约定开发商逾期支付进度款,分段按照月息1.2%、2%计取利息。项目施工完毕后,双方签署财务费用确认单,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逾期资金占用费共计620.2万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提出多重抗辩理由拒绝付款:主张补充协议未加盖公司公章,财务费用确认单签字真实性存疑;提出项目负责人与施工方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暗示存在恶意串通;同时主张案涉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意图免除全部付款义务。"
"面对多重抗辩,景建瓴律师提交全套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结算定案表、财务确认单以及前案撤诉笔录等证据材料。庭审当中结合项目负责人当庭自认签字属实的关键事实,围绕无约定还款期限债权的诉讼时效规则、表见代理制度展开完整代理意见。法院全部采信我方提交的证据与代理观点,判决被告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620.2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地产公司承担。"
"结合本案可以提炼多项建工案件实务裁判要点:项目总经理、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文件,即便未加盖公司公章,可构成表见代理,对开发商产生法律约束力;笔迹鉴定意见与负责人当庭自认相冲突时,可以当事人当庭对签字事实的认可作为定案重要依据;债权确认单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自债权人首次起诉主张权利时起算;仅存在人员亲属关系,不足以认定恶意串通,不能否定结算文件、补充协议效力;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双方约定的计息标准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该办案思路适用于开发商拖欠工程进度款,签署利息结算确认单后拒不履行;对方以签字存疑、无公章、亲属串通、时效为由拒付款项;仅有项目负责人签字而无公司公章的建工结算纠纷。景建瓴律师可提供建设工程逾期利息、资金占用费专项诉讼;签字笔迹鉴定不利情形下庭审应对策略;无履行期限债权诉讼时效法律论证;项目负责人表见代理、结算文件效力专项法律服务。"
"八年执业深耕,千件案件历练。景建瓴律师立足昆明,服务云南本土,专注处理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建设工程等各类民商事争议,针对案件风险点搭建完整证据体系,定制务实可行的诉讼方案,为个人、中小微企业及各类机构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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