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李女士与吕先生于2013年9月30日登记结婚,并于2016年生育一女。随着时间推移,两人感情出现裂痕,长期分居,李女士决定通过诉讼离婚。起初,李女士委托了一位律师,但该律师未有效利用开庭前一个月的调解期,李女士遂与其解除委托,转而联系了顾丽媛律师。李女士考虑到孩子跟着男方可以享受学区资源,其唯一诉求就是能够快速离婚,然而双方并没有符合法律规定一次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这无疑增加了离婚的难度。
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深耕法律实务近7年,且担任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有着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处理经验。她接受委托后,首先通过与李女士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男方的性格特点。之后,顾律师凭借其丰富的谈判经验,在开庭前通过电话沟通以及面谈等多种方式,与男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协商。
在沟通谈判过程中,顾丽媛律师精准把握男方的心理和诉求,从法律规定、双方实际情况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和劝说。她向男方清晰地阐述了离婚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同时也充分考虑到男方的利益和担忧,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顾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李女士与吕先生自愿离婚;婚生女随吕先生生活,李女士每月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李女士享有探视权;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由李女士承担。最终,这起离婚纠纷以调解结案,李女士达成了快速离婚的诉求。
普通民众法律避坑建议
对于有离婚诉求的普通民众,首先应重视证据的留存,比如分居证明、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这对离婚判决非常关键。在选择律师时,要考察律师的专业领域和办案经验,确保其能够有效处理离婚纠纷。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开庭前的调解期,通过合理的谈判和沟通,争取在调解阶段解决问题,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减少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理性协商,避免因抚养权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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