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某金融机构与两名被执行人的信用卡纠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查封了登记在两名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而案外人在房产被查封前,就通过中介与原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全额支付了购房款,收房后完成装修并实际入住,一直承担着房屋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只因房屋原有抵押、原房主拖延配合,房产始终未能办理过户手续。如今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停止对该房产执行、解除查封,并委托了蒋长伟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案件。
蒋长伟律师,有着7年执业经验,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他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本科出身。长期扎根一线法律服务领域,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法院受理异议申请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蒋长伟律师深知证据的关键作用,他协助当事人整理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还贷单据、装修记录、生活缴费票据、中介证言等证据,力求完整证明房屋交易、付款、实际入住的全过程。合议庭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全部证据,对照法律规定逐项核查案件事实。蒋长伟凭借自己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处理经验,敏锐地把握着案件走向。
最终,法院裁定中止对案涉房产的执行。法院认为,当事人在房屋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付清全款并实际占有房屋,未能过户并非自身原因,符合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其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保护。这场法律博弈中,蒋长伟律师用专业为当事人筑牢了权益的防线。就像他常说的,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战斗,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这起房产执行异议案里,他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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