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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做担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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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4192人看过
导读: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抵押人具有主体资格,比如抵押房产的话,当事人必须是房子的产权人才行抵押物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说已经被法院查封的不动产就不能做抵押担保,另外就是不动产的抵押价值有经过评估,有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做担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不动产抵押做担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3、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4、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二、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是怎么规定的?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不动产作抵押担保在现实生活当中是最常见的,比如说机动车的抵押担保,房子的抵押担保,其实大家在买房的过程当中,银行之所以放贷,就是把当事人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不动产的抵押担保也要有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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