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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父亲不给我安置房怎么办?

时间:2024-02-22 01:51:14 浏览:957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房屋拆迁父亲不给我安置房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取得安置房,也就是在明确拆迁的房屋属于这种情况下,可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房屋拆迁父亲不给我安置房怎么办?

一、房屋拆迁父亲不给我安置房怎么办?

房屋拆迁父亲不给我安置房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取得安置房,

首先要弄清楚:被拆迁人是谁?是父母?还是你?

被拆迁人如果是父母,你是要父母的房子。父母给你是情分,不给是本分,所以就不要那 么理直气壮的;

如果房子有你的安置份额,但是购房款是父母出的,你也要和父母协商解决。

无论怎样“可怜天下父母心”希望你弄明白房子来源,端正态度,和父母多沟通圆满解决。

二、拆迁安置房的处理办法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被拆迁私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时承租人购买的原公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b、以房屋补偿的方式取得的

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在拆迁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时与其他家庭成员以房屋补偿方式共同安置的拆迁房。夫妻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为其单位能够支付该拆迁安置房供暖费等原因,父母才将承租人写成了该子女的名字,婚后按房改房政策用父母的工龄、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为产权房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

此种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应酌情考虑该房产来源、共同安置的其他家庭成员享有的居住权利及享用父母工龄内涵的福利性、优惠性价值等等因素。

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因该房屋拆迁而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权的,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房屋被拆迁之后,是存在安置房的,也就是给您相关的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的房屋居住,如果政府进行拆迁,但是没有分配安置房的话,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相关的问题,前提必须是被拆迁的人自己,这个权利必须属于自己,如果是父母的话,那么当然不能取得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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