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质保金纠纷是较为常见的社会痛点问题。当发包方与承包方就质保金的返还产生分歧时,承包方往往陷入维权的困境。此次为大家介绍的真实案例,便是一起关于门窗安装工程质保金被拖欠的典型纠纷。"
"某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了住宅门窗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该公司顺利完成了门窗的供货和安装施工,项目也通过了竣工验收并交付业主使用,双方随之完成了工程结算,且约定将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然而,当质保期限届满,某某公司完成了维保义务并提交质保金申请材料后,却遭遇了麻烦。被告以本案属于承揽合同、某某公司未履行请款流程、结算时已放弃索赔权利等理由,拒绝返还质保金。"
"某某公司起初尝试自主维权,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催要。但在协商过程中,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文和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盲区,加之缺乏充分有效的证据支持,每一次沟通都无功而返。对方的强硬态度让某某公司的维权之路举步维艰,无奈之下,只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本案由长期专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李东锋律师承办,其具备处理多起同类疑难案件的实务积淀,擅长在繁复事实中精准锚定法律争议核心。李东锋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之后,迅速投入工作。他们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全套案卷材料,其中包括门窗供货安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结算协议书、质保验收报告以及物业确认文件等。通过仔细研究这些材料,律师团队成功梳理出了项目施工、竣工交付、结算、质保期满的完整时间线。"
"鉴于本案庭审抗辩焦点众多,李东锋律师团队制定了定制化的办案方案,同时准备了调解和诉讼的双重预案。在方案落地过程中,李东锋律师坚持审慎务实风格,不套用模板,而是结合案件具体短板与当事人核心诉求,定制兼顾效率与效果的法律方案。面对被告从案由定性、付款前置流程、结算免责条款、违约金扣除宽限期、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等多个角度发起的抗辩,律师团队毫不畏惧。重点论证门窗供货安装属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针对被告主张结算协议已经放弃违约金的抗辩,仔细拆解结算条款的真实含义,明确指出该协议仅针对工程量价款结算,并未放弃质保金逾期违约索赔权利。此外,律师团队还对质保期起算节点、质保金支付条件、逾期利息计算依据逐项进行举证说理,同时客观分析优先受偿权的法定行使期限风险,将案件事实完整地呈现在法庭面前。"
"经过法院的审理,认为案涉门窗供货安装包含封堵、防水、防雷等施工内容,属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质保期已经届满,质保金支付条件已经成就;结算协议书仅针对工程价款结算,不能推定原告放弃主张质保金逾期利息。不过,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超出法定18个月行使期限,不予支持。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质保金434009.63元,并支付以该金额为基数,按一年期LPR自2024年4月20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同时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29元,由被告承担。"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普通人在维权时容易陷入一些误区,比如缺乏对法律条文和合同条款的深入理解,未能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等。在此提醒大家,当遇到类似的工程质保金纠纷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施工和质保期间,注意保留各种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