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从相知相爱步入婚姻殿堂,本是件幸福的事,但生活中总会有各种状况,导致一些夫妻最终选择分道扬镳。协议离婚就是常见的一种离婚方式,可能很多人对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并不清楚。比如一对夫妻因为性格不合,决定好聚好散选择协议离婚,他们就会迷茫,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做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协议离婚的流程。
一、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例如,小张和小李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先起草好离婚协议,然后带上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一起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比如材料不全或者离婚协议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会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内容。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还是以小张和小李为例,在冷静期内,小张突然觉得还是想再给彼此一个机会,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例如,工作人员会检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是否合理、合法。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经过前面的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等环节,一切都符合规定后,夫妻双方就可以拿到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完成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像不按时支付抚养费、不配合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棘手,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续问题上少走弯路,不用再为这些事情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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