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 > 告诉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是什么?

告诉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4908人看过
导读:告诉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是在法律概念不同前者,他是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后者的话是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概念,当然不论是自诉类型的案件还是告诉类型的案件的话,都需要了解到这样的一种追诉时效规定。
告诉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是什么?

一、告诉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是什么?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两者的区别在于“告诉”是刑法上的概念,“自诉”是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一为实体法,一为程序法,两者具有本质的不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

二、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自诉与公诉的区别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在日常生活当中告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可能大家理解的是一样的,认为只是需要由自己向法院来提起一个诉讼的就是的,实际上两者仅仅是一个程序法方面的规制的不同,但是从意思层面上来看的话还是差不多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自诉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自诉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