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地区有较大影响的南通某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公司高管老刑作为从犯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虽系从犯,但因涉案金额较大,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老刑当庭未上诉,而当判决书送达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叶伟佳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只剩下短短两天时间。
叶伟佳律师在成为专业律师前,有着在上市集团干八年企业风控的经历,这八年里每天接触合同、审核流程、处理各类纠纷和负责项目风险,让他养成了雷厉风行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接受委托后,他当日就赶往看守所会见老刑。凭借着过去八年处理企业紧急事务锻炼出的果敢,他迅速告知老刑上诉期限及改判可能性,在得知老刑希望上诉后,当即起草上诉状,次日就递交到二审法院,精准地保障了老刑的上诉权利,使其上诉权利不因期限届满而丧失。
上诉之后,叶律师开始对一审全部卷宗进行全面查阅。有着八年企业风控经验的他,对数据和流程的敏感度远超常人,他重点核查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逐笔核对后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于是,他凭借着这份对细节的把控和专业的判断,提出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应予以核减。
为了能让老刑在二审中有更好的结果,叶律师深知退赃的重要性。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100余件的他,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清楚退赃对于改判的关键作用。他与老刑家属耐心沟通,说明退赃对二审改判的重要意义。在他的动员下,家属多方筹措资金,在二审期间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并承诺配合后续清退。
之后,叶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辩护意见。他熟悉各类刑事案件的法律条文和审判规则,他指出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而且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疑,二审期间还积极退赃,这些情节都表明老刑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叶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进行了改判,将刑期改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在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非常短暂,仅有十日,一旦错过判决就会生效。而在二审期间,新证据、新情节,如退赃等,都可能对改判结果产生影响。在从犯地位明确的情况下,积极退赃是争取缓刑的关键因素。叶伟佳律师凭借着过往丰富的企业风控经验和大量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在关键时期为老刑争取到了改判缓刑的机会,体现了他扎实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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