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银行卡莫名被冻结,还因此被网上通缉,这是咋回事?刘X就遭遇了这样的离奇事。2024年,刘X用自己银行卡为朋友转账100余万元,之后却发现银行卡资金被冻结。紧接着,他接到某县公安局电话,被告知被网上通缉,要到派出所接受询问。侦查机关称其名下XX银行账户为涉诈二级账户,他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随后便对其当场羁押。
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行动。他第一时间与刘X朋友沟通,查明这笔资金是朋友自有资金。朋友在澳门期间,将持有的港币兑换为人民币后,委托他人转入刘X名下账户。而对于资金经谁账户转入,上游账户是否涉诈,刘X根本不知情。
了解情况后,李律师迅速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了案件事实。就这样,刘X在羁押15天后办理了取保候审。
李律师还进一步分析,电信诈骗中共同犯罪的认定,主观上需要共犯之间对诈骗犯罪存在共同故意或主观上的明知。在这个案子里,刘X对向其银行卡账户转账的上游账户是否涉诈并不知情,更不可能与涉诈人员共谋,所以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主观认定标准。而且,刘X既无诈骗行为,也未从案涉行为获利,也不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认定标准。综上,刘X不构成诈骗罪。
经过与办案机关多次沟通,最终侦查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建议,对刘X予以撤案处理。李建鹏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从案件细节入手,构建起有力的辩护体系,成功守护了当事人的自由与清白。正如那句“专业的判断,能在迷雾中找到真相”,李律师用专业为刘X拨开了笼罩在他头上的罪名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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