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和被告B离婚后,他们的婚生女跟随被告B生活。然而从2024年10月开始,被告B就一直拒绝、阻挠原告A探望孩子。原告A无奈之下起诉到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要求每周周末都能探望孩子,法定节假日轮流陪伴孩子,暑假和孩子共同生活30天,寒假共同生活15天,并且要保障日常能和孩子通讯,这场案件的核心争议就是原告能否拥有完整、稳定的亲子探望权利。
面对这个案子,沈辉律师凭着毕业于四川大学所积累的深厚法学理论基础,很快就确定了案件的处理方向。她深知在这类婚姻家事纠纷中,证据起着决定性作用。于是,她系统地整理了微信记录、短信、沟通记录、小区协商记录等。早年间,从2010年开始执业以来,沈辉律师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这样丰富的实务经历让她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通过仔细整理这些资料,她成功构建了一个探望受阻证据闭环,完整证明了被告B拒不配合、恶意阻挠原告A探望孩子的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B提出“时间过长影响学习”作为不让原告A探望孩子的理由。此时,沈辉律师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和辩论经验。她强调了父亲陪伴对子女人格、心理、情感发展的重要性,凭借着在婚姻家事与继承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代理相关案件200余件的经验,有力地驳斥了被告B的片面理由,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证。
为了能让法官支持原告A的诉求,沈辉律师结合子女上学、培训、休息的规律,提出了周末+寒暑假+节假日分层探望的方案。这一方案的制定,离不开她深厚的实践经验。她作为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平时处理过众多类似的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案件,对于子女的生活和学习情况非常了解。这个方案既保障了原告A的探望权利,又不会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最终被法院直接采纳。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A享有法定探望权,被告B应该予以协助。判决原告A每月第一、三周周末可以探望孩子两天;寒假探望时间不低于一半、暑假不低于一半,同时驳回了原告A的其他诉请。这样的判决全面保障了委托人的探望权益,沈辉律师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长期、稳定、可强制执行的探望时间与方式,彻底解决了原告A“想看孩子看不到”的困境,促进了亲子关系的修复。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处理婚姻家事纠纷中的探望权案件时,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子女成长的全面考虑。沈辉律师用她的专业能力,在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客观事实,充分保障了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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