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引入+普法提示
生活中,有人或许觉得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用用并无大碍。然而,有这样一起案件,一名外地电子厂务工人员杨X,就因为出借银行卡而陷入了涉嫌犯罪的漩涡。杨X明知他人借用自己银行卡接收的资金大概率属于犯罪赃款,仍将卡出借,结果十万元诈骗赃款流入了他的卡内。可令人意外的是,最终他却可能不会被定罪,这其中涉及到什么法律规则呢?
根据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但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且行为人具备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量刑情节,是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件全流程叙事
杨X是一名中专学历的外地电子厂务工人员,为了办理贷款,他在明知他人借用自己银行卡接收的资金大概率属于犯罪赃款的情况下,还是将本人银行卡出借给了对方。在转账过程中,他配合完成了刷脸核验,还按照对方指示到银行柜台划转卡内钱款。
本案被害人王X遭遇电信诈骗,整体财产损失六十余万元,其中十万元诈骗赃款流入了杨X出借的银行卡账户内。案发之后,杨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且主动赔付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顺利取得了被害人出具的谅解文书。
公安侦查机关以杨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先行对杨X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检察院审查后考量情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杨X当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持续对杨X取保。
杨X委托了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的付恒勇律师(执业证号:12301202310573973)为其辩护。付恒勇律师在介入案件后,全程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会见稳定杨X的心态,梳理其自首情节,指导杨X进行认罪认罚规范表述。同时协助杨X对接被害人协商赔偿,顺利达成谅解。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付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精准把控各程序节点,围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要点展开辩护。
侦查机关完整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机关调取案件受理材料、侦破记录、银行流水凭证、谅解协议、户籍品行材料、被害人陈述、杨X本人供述笔录、视听资料等全部证据,完整核查全案事实与量刑情节。
故事解读+总结
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因为杨X客观上确实实施了刑法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相关行为,但综合全案判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而且杨X具备主动投案自首、全程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多项法定从宽情节,依据刑法中犯罪情节轻微无需科处刑罚的相关条款,同时结合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对不起诉法律条文,依法对杨X作出不起诉处理。
付恒勇律师具有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在众多案件中能细致入微地找出关键问题,并与法律法规巧妙结合。在类似案件中,他总是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用精湛的法律知识、良好的办案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此次在杨X案件中,他的专业辩护起到了关键作用,推动了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当事人避免了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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