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案待解,张晨阳律师在法律之途不断前行。2023年,山西省沁县人民检察院以贷款诈骗罪对崔XX等多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指控2018年期间,崔XX介绍他人共谋骗取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30万元,存在伪造购房合同等一系列违法操作,且案发时部分款项未归还,公诉机关建议依法惩处。崔XX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移送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委托张晨阳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张晨阳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对证据进行细致梳理分析。在审理阶段,她针对案件事实、当事人作用、量刑情节等提出专业辩护意见。指出崔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介绍作用,是从犯;案发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已退还非法获利,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请求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崔XX构成贷款诈骗罪,但采纳了张晨阳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其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判处崔XX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张晨阳律师毕业于长治学院法学专业,自2018年执业至今约8年,累计承办案件近千余件。她坚持专业致胜及灵活办案的理念,将“高质量、高效率、高信任”作为服务宗旨。在这起案件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案件要点,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对律师专业和智慧的考验,张晨阳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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