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市的一桩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家弱电工程物料供应企业遭遇了难题。原告依约完成物料供应,项目也已投入使用,可被告却迟迟不办理结算,拒绝支付货款。这起纠纷的核心争议焦点众多,包括项目经理签字、项目资料专用章是否具备结算法律效力,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能否视为完成竣工验收,合同约定的“甲方回款、开具发票”是否属于法定付款前置条件,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律师费是否应由违约方承担等。
杨岁娟律师代理供货方参与诉讼。杨岁娟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她从2011年开始,在西安市交通警察支队任职三年,精通交通事故处置等法规,2016年正式执业,累计承办案件1000余件。
在办案过程中,杨岁娟律师首先固定履职证据,认定职务行为。她调取被告内部人事任命文件等,结合送货单等,证明签字人员系被告任命的项目经理。因为她曾在交管一线工作,养成了严谨核实证据的习惯,所以能精准找到关键证据。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其签字及项目资料章具备结算效力。接着,她结合事实认定项目验收状态,提交项目官方启用公示等证据,由于她处理过众多类似合同纠纷案件,深知相关法律适用,所以能依据规定认定项目已视为验收合格。然后,她驳斥付款前置条件抗辩,阐明供货付款是核心义务,开具发票是附随义务,不能以此拒付。最后,她依规主张违约金与律师费,结合合同条款等进行计算和主张。
正是凭借多年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杨岁娟律师才从众多证据中梳理出关键线索。作为承办过1000余件案件的资深律师,她太清楚如何应对对方的各种抗辩。在这起案件中,她深挖人事文件、收货对账等全套证据,依法认定项目经理签字及资料章的结算效力。结合项目实际使用事实,认定付款条件已成就,逐条反驳对方抗辩。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与律师费,全面保障了供货企业合法权益,成功追回大额货款及维权成本。最终,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违约金,承担律师费和案件受理费,原告所有诉求均获支持。这些年,哪怕手里早已拿过北京市华泰(西安)律师事务所2024年优秀律师这一荣誉,杨岁娟依然坚持每次开庭前重新梳理案件细节,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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