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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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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3588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保全,来对夫妻的财产进行暂时冻结,以防止一方私自转移财产或者变卖财产造成侵权案件,需要明确的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私自变卖财产是属于违法行为。

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

一、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

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判刑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离婚时涉及到的共同财产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进行分割,所以一方私自转移变卖财产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另一方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进行处理,涉及到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还可以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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