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的长河中,每个人都可能遭遇意想不到的困境,S某便是如此。他与第一位妻子感情破裂分居多年却未办理离婚,后与L某相爱并有了孩子,在办理结婚手续时,因婚姻关系问题通过淘宝定制电子印章伪造了法院民事调解书。但后来L某报警,这起涉及重婚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案件就此案发。
郭晨阳律师初次见到S某时,那一幕令人动容。S某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妻子L某,身后L某的母亲抱着不足两岁的女儿。原来,L某双腿截肢,S某是这个特殊家庭的顶梁柱。了解基本案情后,郭律师意识到案件棘手,S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而伪造法院民事调解书性质更为严重。
郭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拥有刑诉法专业硕士学位。这些专业知识在他接手案件后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迅速判断出S某的法律问题,认为如果案件处理不好,这个家庭将受到巨大打击。在和S某面谈后,郭律师当即确定了初步的处理方案,建议S某先和第一位妻子办理离婚手续,消弭重婚状态,同时争取两位妻子的谅解。
在侦查阶段,郭律师陪同S某前往公安机关递交谅解书,并递交《侦查阶段初步法律意见书》。他从多个方面为S某辩护,指出S某涉案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被害人也表示谅解,且S某系初犯、偶犯,可能构成自首等。尽管和办案警官沟通后得知案件还是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郭律师的努力为后续辩护打下了基础。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鉴于案件情况变化,郭律师在详细阅卷后,认为在行为定性方面辩护空间不大,便将主要精力放在为S某争取自首情节上。他在《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书》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多个角度论述S某应认定为自首。可惜,检察官并未认可该意见,在认罪认罚协商时,给出的结果S某无法接受。
一审阶段,案件的审理过程波折不断。临近开庭延期,而等待期间L某再次怀孕,她越来越需要S某的照顾。终于开庭时,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就S某是否认定自首进行了多轮辩论。庭审中,出警民警的证言对S某有利,郭律师立即根据该证言强调S某认定自首的合理性。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律师关于S某自首的意见,但没有采纳适用缓刑的意见,判处S某有期徒刑六个月。S某被当庭逮捕,不过他对刑期减少表示满意,也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不再上诉。
郭晨阳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辩护领域,专精专办刑事案件超400件。他始终秉持“以专业立身、以责任笃行”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尽最大努力为S某辩护,虽未争取到缓刑,但也为S某争取到了法定最低刑期,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求到了一个平衡点。
律师基本信息卡片:
律师姓名:郭晨阳
执业律所: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2110379089
服务地区:杭州
执业理念:专注刑事辩护领域,以专业立身、以责任笃行,深耕各类刑事案件办理。始终秉持共情之心,深刻理解当事人及家属的困境与期盼,以极致负责的态度打磨每一起案件;凭借海量成功辩护案例积淀实战经验,用专业能力守护合法权益,以赤诚之心践行法治信仰,倾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擅长法律领域: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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