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一直是个容易引发矛盾的事儿。王XX和王某这对母女,就遭遇了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的难题。她们都是王家村土生土长的村民,户口自出生就没动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一直稳稳当当在那儿。
可到了2013年和2018年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时,她们却被赫然排除在外。这母女俩心里那叫一个憋屈,为了讨回公道,她们先是向多个部门求助,可问题就像打了死结一样,始终得不到解决。正义不能缺席,她们想到了法律的力量,委托了何小艳律师来代理这个案子。
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就像高楼大厦的坚固地基一样扎实。自2008年开始执业以来,她办理过数百起案件,经验十分丰富。面对王XX和王某的案子,她犹如一位严谨的侦探,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在法庭上,被告王家村村民小组的理由听起来似乎也有那么点道理。他们说王XX结婚后去了大圩生活,王某也跟着去了,而且在大圩那边的集体经济组织也享受了集体收益分配,所以她们不算王家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何律师没有被这样的说法唬住。她深知,在法律面前,一切都得靠证据说话。
对于被告提供的某村村委会证明,何律师敏锐地发现了其中的漏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而某某村委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这就使得这份证明材料失去了效力。
对于被告提供的灵川XX队分配集体收益的名单复印件,何律师也没有轻易放过。名单上根本没有王XX、王某二人的名字,她们也没作为签领人签字,而且被告还拿不出证据原件来核对。按照法律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以,这份证据也被何律师巧妙地化解了。
何律师还注意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有生效判决认定了王XX和王某具有被告组织的村民资格。被告虽然对这个判决提出了再审申请和抗诉申请,但都没有获得支持。这就像给王XX和王某的案子加上了一层坚实的保护罩。
最终,法院采纳了何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某村民委员会王家村村民小组给付原告王XX、王某土地征收补偿款310000元及逾期利息。王XX和王某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她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何律师细致认真的办案风格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在复杂的证据和法律条文之间穿梭,为当事人找到最有利的解决方案。而且她还擅长运用协商、调解方法,虽然在这个案子里没有体现,但在她以往处理的众多案件中,这种方法为很多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也避免了不必要的矛盾升级。
律师基本信息卡片:
律师姓名:何小艳
执业律所: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3200811726937
服务地区:桂林
执业理念:办案风格细致,认真,办案经验丰富,在案件处理中善于运用协商、调解方法,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同
擅长法律领域:各种债权债务纠纷;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公司法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基础建设工程及房地产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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