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谢非非律师,2022年执业,现为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领域。谢非非律师熟悉这一地域做法,能为当事人制定精准的诉讼策略,维护其合法权益。
某银行与被告A、B、C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被告A、B借款买房,被告C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约定保证责任在借款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时解除。贷款发放后,被告A、B逾期未还款,银行起诉要求被告A、B偿还本息,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要求被告C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按照河北当地法院对于阶段性保证责任的审查习惯,需要明确案涉房产的抵押权设立情况以及保证人的免责条件是否成就。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举证方向和法律论证提出了高要求。
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谢非非律师作为专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围绕阶段性保证的免责条件、抵押权预告登记效力、开发商责任范围展开核心抗辩。他精准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紧扣合同约定与法定免责条件,清晰厘清抵押权预告登记与正式登记的效力衔接,论证开发商阶段性保证与房屋抵押担保的前后衔接关系。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房产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且完成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原告的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起设立,被告C的阶段性保证责任依法免除。法院判决被告A、B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对案涉抵押房产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原告对被告C的全部诉讼请求。在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之余,谢非非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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