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此类案件往往会让当事人陷入经济困境和精神压力之中。对于车主来说,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本就承受着车辆受损和人员受伤的痛苦,若保险公司在理赔问题上推诿扯皮,无疑是雪上加霜。不仅可能导致车主无法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来修复车辆、治疗伤病,还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与保险公司的周旋上,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车主薛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2020年8月24日晚,他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驾驶员受伤。薛先生的车辆在XX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和驾驶员责任保险,本以为可以顺利获得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却对车辆损失评估金额提出异议,认为评估过高,扣减残值数额过低,且要求扣除10%非医保用药费用,还拒绝承担鉴定费。薛先生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保险公司的强硬态度,感到孤立无援。而且,案件的难点在于保险公司对评估报告提出诸多质疑,却又拿不出直接充分的证据来推翻,这使得双方的争议陷入僵局。
在薛先生最无助的时候,他找到了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的李娟娟律师。李娟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她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拥有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在劳动争议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李娟娟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承办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她迅速捕捉到了案件的主要矛盾和争议焦点。她深知保险公司对评估报告的质疑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于是仔细研究了评估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曾经在处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法院委托具备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作出的评估结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因此,她在庭审中坚定地维护评估报告的有效性,指出保险公司并未提出直接充分的证据予以推翻或否定,应认可评估报告的结论。
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扣除10%非医保用药费用和拒绝承担鉴定费的要求,李娟娟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条款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她指出,保险公司要求扣除10%非医保费用却没有提出相应的证据,而鉴定费是为了确定车辆损失所必需的合理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经过李娟娟律师的努力,一审法院认定薛先生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并支持了薛先生的车辆损失、施救费和医疗费的诉求,判决XX公司赔偿薛先生316,241元。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李娟娟律师继续为薛先生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XX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李娟娟律师一直秉持着“用专业能力和社会使命共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她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薛先生挽回了巨额损失,维护了薛先生的合法权益。她的努力和付出不仅得到了薛先生的高度认可和赞扬,也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她曾荣获2021年度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正是对她专业能力和社会贡献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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