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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罪案:从轻处罚的成功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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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6 · 140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姚春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420131023064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987762551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姚春波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擅长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劳动工伤。一直坚持着“维护权益,创造价值”的原则,服务于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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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人杨X因犯盗窃罪于1998年被判刑,服刑期间于同年7月脱逃,2017年6月被抓获。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脱逃罪,杨X对盗窃罪判决有异议。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提出杨X有多项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判处杨X脱逃罪一年零六个月,与前罪余刑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脱逃罪案:从轻处罚的成功辩护

杨X的人生轨迹在1998年发生了重大转折。这一年,他因盗窃罪被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尽管上诉后维持原判,但他的命运似乎并未就此平静。同年6月被送往云南省XX(现玉溪XX)服刑,仅仅一个月后的7月7日,他在外出劳动时选择了脱逃。这一逃就是近20年,直到2017年6月15日在广东省被抓获。

在面对脱逃罪指控时,杨X最初的处理方式存在明显错误。他对已判决的盗窃罪提出因刑讯逼供导致的异议,却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诉,而是将这种情绪带入到脱逃罪的处理中,这无疑让情况变得更加复杂。而且,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脱逃行为本身的严重性,只是单纯纠结于过去的判决,忽略了当前面临的新罪名指控。这种错误逻辑在很多类似案件中都很常见,当事人往往因为对过往案件的不满而忽视了当下的法律问题,导致无法正确应对新的指控。

云南玉溪红塔区的姚春波律师,是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主任,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接手杨X的案件后,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进行处理。姚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在量刑方面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杨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手段简单且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前罪羁押期间的刑期应当予以扣除,并且脱逃以后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这些辩护意见充分考虑了杨X的实际情况,为其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提供了有力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合理意见,判处杨X犯脱逃罪一年零六个月,与前罪执行的余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这一结果相较于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无疑为杨X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

对于遇到类似刑事纠纷的人来说,有几点普法干货需要了解。如果对已判决的案件有异议,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诉,不要将这种情绪带入到新的案件处理中。在面对新的罪名指控时,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同时,犯罪后要保持良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避免再次违法犯罪。如果可能的话,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辩护意见,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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