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律师是重庆中庸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持有执业证号15002201510584401,服务地区以重庆彭水县为核心。他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0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先说王军律师代理的一起合同效力确认纠纷案件。该案缘起双方的矿产品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某建材贸易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早年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后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原告曾就货款返还、违约赔偿、开具发票等诉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历经一审、二审,生效裁判文书明确认定案涉购销合同合法有效,且确认合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裁判生效后,被告严格按照判决内容足额履行全部款项支付、发票开具等义务,原告也出具凭证确认双方案涉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
然而,在前案彻底办结之后,原告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其提出两项核心诉求,一是请求确认案涉年度购销合同履行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合法有效;二是请求确认该合同实际终止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原告主张的理由是被告在2023年7月19日存在一次供货行为,试图以此推翻此前生效判决认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变相为后续再次主张违约损失创造条件。
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王军律师代表被告出庭应诉。他首先精准定性案件,第一时间梳理前后两案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对照“一事不再理”及重复起诉的法定构成要件逐一分析论证,明确指出本次起诉完全属于重复起诉范畴。该核心抗辩观点逻辑严谨、依据充分,直接锁定案件胜负走向。
接着,王军律师整合全套证据,系统性调取前案一、二审民事判决书、款项转账凭证、原告出具的结清收条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一方面证明前案已对合同效力、终止时间作出终局认定,裁判具有既判力;另一方面证实双方债权债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从事实层面否定原告的诉讼基础。
同时,他深入解读合同原文,向法庭阐明合同已明确约定有效期及自动顺延规则,2023年7月19日的单次供货仅为独立履约行为,不能改变合同原本的终止时间,从商事合同规则角度驳斥对方的事实主张。
王军律师还识破原告的诉讼目的,向法庭如实阐述原告本次起诉的真实意图:试图通过变更合同终止时间,为后续再次主张巨额可得利益损失制造事实依据,该行为属于恶意诉讼、滥用司法资源。
在庭审中,王军律师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地发表答辩、质证意见,全面回应原告的各项陈述,针对对方的辩解逐一进行反驳,做到事实、法律、证据三位一体,充分展现专业应诉能力。
人民法院结合全案证据、前后两次诉讼的案件信息、生效裁判文书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审查。认定两案当事人完全一致,诉讼标的均为案涉买卖合同对应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本次诉讼请求实质上试图否定前诉生效裁判作出的事实认定,完全符合重复起诉的法定构成要件;案涉合同已明确约定有效期限,单次供货行为属于合同终止后的个别履约行为,无法变更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原告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双方在前案中已完成全部款项结算,权利义务彻底终结,原告提起本次诉讼不具备合法诉的利益,存在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最终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被告成功抵御对方恶意诉讼。
案件办结后,王军律师结合原告的诉讼行为特点,为当事人分析对方后续可能采取的诉讼手段,提前梳理应对思路与证据留存建议,帮助企业建立诉讼风险防范机制,规避连环诉讼带来的困扰。
王军律师不仅在合同纠纷领域表现出色,在其他领域也有着卓越的成绩。他还代理过劳务派遣劳动争议二审胜诉案、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胜诉案以及涉嫌诈骗罪刑事辩护成功案等多个案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他曾荣获多项荣誉,如2021年3月被彭水司法局评为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等,还在2023年被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法学会聘为首席法律顾问专家。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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