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中,企业间共同融资用款的情况并不少见,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甲陶瓷企业与乙设备公司的这次合作,就陷入了一场追偿权纠纷。
白金玉律师是河北仲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诉讼与非诉案件逾三百件。她深耕本地司法实务,在刑事辩护以及婚姻家庭、合同等民商事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
甲陶瓷企业与乙设备公司合意共同向金融机构借款2000万,约定双方均分贷款、各自承担对应本息。借款到期后债务逾期,债权由资产管理公司受让。甲企业独自协商债务重组,出资800万元结清总额1700余万元债务并豁免剩余欠款。然而,乙设备公司却拒不承担半数代偿款项,甲企业无奈之下委托白金玉律师提起追偿诉讼,主张对方返还400万元分摊款。
接受委托后,白金玉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立即着手梳理全周期证据,其中包括资金划转承兑凭证、标注贷款用途的收款单据、双方财务长期对账付息微信记录以及关联生效裁判文书。这些证据夯实了双方实际共同用款、等额分摊债务的核心事实。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了诸多抗辩意见,称重组价格虚高、原告与资管公司恶意串通、工程款抵消欠款等。针对这些抗辩,白金玉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态度。她调取了债权公示材料、资产评估报告、重组协议及完整付款流水,证实债务重组流程经公告、评估、内部审批,定价合规;同时,她还举证工程款属独立法律关系,未结算无法抵扣。
案件历经发回重审,这期间白金玉律师始终保持着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在每一次庭审中,她都逐项驳斥对方的抗辩理由,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构成共同借贷、均分借款,判令被告十日内全额返还400万元代偿款,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甲企业的全部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企业合伙共用银行借款时,若没有书面分摊协议,很容易引发纠纷。留存资金收据、对账聊天、利息转账记录等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同时,在债务重组时,留存资管方公示、评估、付款全套凭证,可有效抵御恶意串通、价款不合理的抗辩。不同法律关系项下的债务,未经双方确认不能直接单方主张抵消。
白金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甲陶瓷企业追回了400万元代偿资金。她始终秉持“专业成就价值,责任铸就信任”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