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差异现端倪
在江苏沭阳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核心证据合同的第5条第2款出现关键差异。合同打印部分写明“货物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而手写补充条款却标注“货物交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这一差异成为案件的关键转折点。
抽丝剥茧觅真相
周祥律师来自江苏大若律师事务所,作为律所副主任律师,同时也是宿迁市律师协会代表大会代表,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在仔细研读合同文本时,敏锐地注意到这一细节。为了确认手写补充条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他首先联系了合同签订时的见证方,获取相关证人证言,证明手写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后添加。接着,他又对合同签订的背景和过程进行调查,发现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实就验收时间进行了重新协商,并以手写条款的形式确定下来。
精心准备迎庭审
周祥律师围绕这一细节做了充分准备。第一步,他收集整理了与合同签订过程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邮件往来、会议记录等,以证明手写条款的形成过程。第二步,他对行业惯例进行研究,发现类似合同中,30个工作日的验收时间更为常见,这进一步支持了手写条款的合理性。第三步,他制定了详细的庭审策略,准备在庭审中重点阐述手写条款的效力。
庭审交锋显实力
庭审中,周祥律师首先指出合同打印条款与手写条款的差异,并详细说明了手写条款的形成过程和合理性。对方试图以手写条款未经正式盖章确认为由,否认其效力。周祥律师则当庭出示了证人证言和相关资料,证明手写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法官要求对方对证人证言和资料进行质证,对方在证据面前显得十分被动,无法给出有力的反驳。
细节定案赢改判
最终,法院采纳了周祥律师的观点,认定手写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判决结果发生改判。这一合同条款的差异细节,直接影响了案件的走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结果。周祥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对细节的精准把握,成功解决了这起合同纠纷案件。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突破10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展现了他“法理落地、务实维权”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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