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行政登记纠纷案件时,白金玉律师常遇到行政机关无故搁置过户手续,既不完成权属变更登记,也不出具书面不予登记文书的情况。为应对此类问题,他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证据梳理方法。
白金玉律师的证据梳理方法主要有三个步骤。第一步是收集全案证据,包括民事裁判文书、买卖合同、缴费票据、登记受理单据、档案查阅录像等。收集这些证据是为了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为后续的分析做准备。第二步是厘清关键时间线,明确登记受理日与房产司法查封日期的先后顺序,以及受理时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权属限制等阻却过户事由。这一步能帮助确定案件的关键节点,找到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第三步是针对对方抗辩举证,当行政机关以缺失完税票据、房屋存在民事争议等为由拒办过户时,律师要举证证实委托人已全额完税,档案保管瑕疵不能归责当事人,行政机关无证据证明收到有效异议登记,无故中止登记无法律依据。
以一起行政登记纠纷案为例,委托人早年订立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完成房屋相关税费缴纳、备齐过户登记全套资料后,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递交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缴费后短时限内办结领证,但收下申请材料、委托人足额完税缴费后,却长期搁置过户手续。后续案涉房产因第三方另案纠纷被司法查封,最终房屋被过户至第三方名下,委托人合法财产权益受损。
白金玉律师接受委托后,按照上述步骤展开工作。他先收集了多份民事裁判文书、买卖合同、缴费票据、登记受理单据、档案查阅录像等证据。接着,他厘清了关键时间线,发现登记受理日早于房产司法查封日期,受理时房屋无查封、权属限制等阻却过户事由。针对行政机关以缺失完税票据、房屋存在民事争议为由拒办过户的抗辩,他举证证实委托人已全额完税,档案保管瑕疵不能归责当事人;行政机关无证据证明收到有效异议登记,无故中止登记无法律依据。庭审中,他围绕房屋登记办法法定办理时限、不予登记需书面告知等法律要点展开辩论。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行政机关拒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诉讼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委托人胜诉。
白金玉律师是河北仲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法律硕士科班出身,具备系统化、专业化的法学知识体系。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诉讼与非诉案件逾三百件,在刑事辩护以及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都有丰富的实操经验。此后,他在多起行政登记纠纷案件中都沿用了这一证据梳理流程,帮助多位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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