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法律事务中,很多人存在一些常见的法律误区。比如在劳动争议里,劳动者往往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难以维权;在合同纠纷中,一些中小商户面对优势企业的格式合同,不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误区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马艳律师(执业证号16401202311634353,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开始执业,参与处理了几百起诉讼案件,在行政诉讼、建设工程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下面来看她处理的两个典型案例。
在XX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商户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马艳律师代理商户XX。案情是XX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地知名大型商业主体,利用优势市场地位,与商户签订包含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权利条款的租赁合同。商户因经营困难暂缓支付租金后,该公司依据合同主张高额违约金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核心诉求是维护商户的合法权益,减轻其违约责任。案件难点在于,该公司是大型商业主体,在市场上有较强的话语权;合同是其单方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条款对商户不利;违约金标准过高且未对重要条款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马艳律师首先安排团队成员收集合同原件,仔细查看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标记出加重商户责任、限制权利的条款。接着,通过商户提供的沟通记录,包括邮件、短信等,查找该公司未对重要条款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的证据。还实地走访商场,询问其他商户是否有类似遭遇,获取相关证人证言。证据链搭建过程中,将合同条款与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证明合同的不公平性和该公司的不当行为。
庭审策略方面,庭审前,马艳律师组织团队进行模拟庭审,预测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和证据,准备好应对方案。庭审焦点集中在合同是否为格式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是否对等、违约金标准是否过高以及是否应退还履约保证金等问题上。在庭审中,马艳律师着重指出涉案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设置显著不对等,违约金标准过高,且未对重要条款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同时,在合同已解除的情况下,继续占有履约保证金将导致违约责任过重。针对对方的抗辩,马艳律师依据证据进行有力反驳。最终,仲裁庭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认定在申请人已主张租金、违约金等责任的前提下,不予退还保证金将进一步加重承租人的责任。裁决支持了XX的反诉请求,以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抵扣欠付租金、物管费及调整后的违约金,同时大幅调减了申请人主张的违约金数额。此案例有效遏制了优势企业不当加重租户责任的行为,维护了中小商户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XX诉中建七局XX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马艳律师代表劳动者XX。案情是劳动者XX与中建七局XX有限公司就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产生争议。核心诉求是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二倍工资差额。案件难点在于劳动者证据不足,难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公司可能会否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不知道如何收集和固定证据。
证据收集过程中,马艳律师指导劳动者XX与公司负责人进行通话录音,在通话中明确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同时,让劳动者收集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资料。还联系了一起工作的同事,获取证人证言。证据链搭建时,将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作成果和证人证言进行整合,形成一个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证据链。
庭审策略上,庭审前,马艳律师帮助劳动者整理证据,撰写仲裁申请书,明确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庭审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标准是多少以及公司是否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在庭审中,马艳律师向仲裁庭提交了劳动者收集的证据,并对证据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针对公司的抗辩,马艳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反驳。仲裁庭经审理后,采纳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裁决支持了申请人的主要仲裁请求,从而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马艳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她通过精心收集证据、搭建证据链和制定合理的庭审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行政诉讼、合同纠纷还是劳动争议,她都展现出了卓越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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