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和电气行业的劳动场景中,工伤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处理不当,便会引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激烈纠纷。2024年10月22日,邓某某入职东阳XX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当天,左手手指就遭受严重开放性损伤,后续虽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十级伤残,但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无独有偶,陈XX在XX某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同样在赔偿协商上陷入僵局。这两起案件,都将解决的希望寄托在了一位资深律师身上——陈建平。
陈建平自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上千件案件,尤其在劳动工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他所在的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为他提供了坚实的专业后盾。他不仅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还秉持着一切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江浙沪皖地区的客户提供上门服务,甚至为经济困难者先垫资办案。
在邓某某的案件中,其特殊性在于入职当日受伤、伤情较重且涉及分包关系。陈建平虽未亲自到庭,但提供了特别授权支持。其团队的胡静律师全面分析案件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基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详细的医疗诊断及费用凭证等证据,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方进行了系统、有力的阐述。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积极斡旋,就赔偿总额、支付期限以及商业保险理赔的配合等核心问题与被申请人方进行多轮协商。为确保10万元赔偿款能按时支付,推动在调解协议中设定了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若被申请人逾期或不足额支付,需加付1万元违约金,并可就未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邓某某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而在陈XX的案件中,陈建平律师亲自参与了乐清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的调解程序。他基于工伤认定、工资标准等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清晰阐述了陈XX依法应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各项权益。在调解中,不仅协商“一揽子”赔偿总额,还就支付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关联的商业保险理赔事宜进行细致沟通。他推动设定明确的支付截止日期和逾期付款违约金条款(加付10%),并设计创新保障机制,若商业保险理赔款在约定期限内未到账,由被申请人先行垫付部分款项,待保险理赔款到账后再返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仲裁委员会置换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陈建平律师凭借多年的劳动工伤案件办理经验,在面对不同类型的工伤纠纷时,都能准确把握案件核心,运用专业知识和谈判技巧,通过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同时保障赔偿的顺利执行,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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