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案件中,有几起尤为典型。在Y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8年。张天昌律师介入后,通过会见当事人、现场走访及全面阅卷,发现案件存在重大疑问,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可能与Y某某的殴打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他将案发过程明确划分为两个阶段,成功质疑第一段殴打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链条。尽管当事人已签具结书,他仍坚持独立辩护权,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进行无罪辩护。最终,法院虽未采纳无罪意见,但将刑期从8年降至6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实实在在的减刑利益。
还有一起当事人被指控行贿242万元的案件。张天昌律师通过阅卷发现部分行贿款项存在定性争议,认为部分款项不应认定为行贿。检察院起初对自首情节不予认可,且给出3-4年有期徒刑且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张天昌律师坚持不接受实刑,经反复沟通、论证,并推动检察官向上级检察院汇报,最终检察院将量刑建议改为“可以适用缓刑”,法院也判决对当事人适用缓刑,避免了实刑。
另外,在M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中,张天昌律师在M某被刑事拘留后48小时内即介入。他多次会见M某稳定其情绪并辅导应对讯问,精准把握报捕窗口期,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不批捕意见并有效沟通,成功争取不批准逮捕。此后持续跟进案件,推动侦查机关客观认定事实,最终促成公安机关终止对M某的侦查,认定其不构成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张天昌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法律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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