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嘉兴的法律界,俞国锋律师以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闻名。执业多年来,他承办了超500起案件,在民商领域尤其是债权债务纠纷处理上成绩斐然,刑事辩护方面也经验丰富。此次,他接手的一起姐弟争房案,再次展现了他卓越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
俞国锋律师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2013年毕业后进入律师行业。他于2014年正式成为专职律师,凭借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他不仅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积极投身公益事业,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姐弟争房案中,姐姐谢XX主张与弟弟共同出资购买桐乡市的一处房屋,要求确认自己为共有人并享有46%的份额。弟弟则陷入了房产可能被分割的困境,遂委托俞国锋律师和商律师代理此案。
俞国锋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深知,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出资性质”和“共有合意”。在出资性质方面,他仔细梳理证据,发现姐姐在购房过程中直接支付的仅为9万元定金,其余大部分款项支付于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且部分款项流转至第三人账户,与购房时间点严重不符。结合其他兄弟姐妹均是“借款”给弟弟买房的情况,俞国锋律师果断主张姐姐的出资应认定为“借款”,而非“共同购房出资”。
对于共有合意,俞国锋律师强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共有协议,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产权登记均只有弟弟一人。姐姐未参与选房、议价、签约、过户等核心购房环节,也没有矛盾爆发前的共有协商记录。虽然后期微信聊天记录中弟弟曾妥协性承认“分房”,但这是在家庭矛盾激化、弟弟受经济压力及情感胁迫之下做出的,不足以证明初始共有意图。
在庭审中,俞国锋律师巧妙运用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效力进行举证责任抗辩。他指出,姐姐作为主张打破登记状态的一方,其举证未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无法排除“出资系借款”的合理怀疑。二审时,俞国锋律师还组织提交了多名家庭成员出具的情况说明,进一步印证“全家借款给弟弟买房、弟弟负责父母养老”的家庭安排,有效削弱了姐姐关于“共同购房”的主张。
最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弟弟为唯一权利人,具有权利推定效力;姐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共同购房合意及明确的出资份额约定;其出资行为、参与程度、房产证取得时间等均存在诸多不合常理之处,证据未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无法排除“其出资系借款”的合理怀疑。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弟弟成功守住了房产。
通过这起案件,俞国锋律师建议,在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交易时,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在出资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法律问题,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