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厦门,做工程生意的林老板一直兢兢业业。2022年,他在与某公司负责人闲聊时得知对方有意转包某项目工程。这时,自称与该负责人是朋友的原告找到林老板,表示可以为他介绍这个工程。之后,林老板与负责人协商先进场施工,视施工效果再决定是否签订合同。后来,林老板确实承包了该项目工程,他误以为是原告从中斡旋促成了合同订立,便按照原告要求签订了工程介绍费协议,约定支付共计40万元,先支付20万元,剩余20万元因未结算尚无力支付。
到了2024年初,意外发生了。原告谎称未收到分文工程介绍费,向法院起诉要求林老板支付40万元介绍费。林老板本打算向公司预支工程款来支付这笔费用,结果公司负责人却称原告仅是介绍他们相识,从未提供居间服务,根本未促成合同订立。林老板瞬间陷入了困境,合同真伪难辨,若败诉不仅要支付高额费用,还会对他的工程生意造成巨大影响。
焦急的林老板四处打听靠谱的律师。朋友向他推荐了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说这家律所的律师在民商事合同领域经验丰富。林老板来到律所,接待他的是王伟栋律师。王伟栋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王律师仔细查看了所有相关合同、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后,指出了案件的关键问题。他认为公司出具《说明函》详述合同签订始末,能证明原告未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且根据法律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介绍工程收取工程介绍费,因此协议无效,不得主张介绍费。林老板听了王律师的分析,觉得很有道理,当场决定委托王律师代理此案。
作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王伟栋律师有着丰富的调解和办案经验。他深入研究案件,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过程中,王律师首先让公司出具了《说明函》,清晰地展示了合同签订的真实情况,证明原告未提供居间介绍服务。同时,他依据法律规定,强调不允许私自收取工程介绍费,案涉协议无效。即使法院认为应当支付介绍费,也应当扣除已支付的20万元,并且有录音为证。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观点,认为不得私自收取工程介绍费,案涉协议无效,进而认定原告无权根据协议主张居间服务费。虽然法院认为被告有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但原告未举证证明必要费用,故不予支付。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林老板无需支付居间介绍费。目前,原告提起上诉,尚未开庭,但林老板对王律师充满信心,相信他能再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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