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有一家颇具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以来在当地房地产市场有着不错的口碑。2010年,公司与购房者王XX签订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王XX购买了该公司位于杭州某小区的两套房屋,采用首付加按揭贷款的方式付款。同时,王XX与某银行、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前几年,王XX都按时还款,公司与银行、购房者之间的合作一切正常。然而,后来王XX突然停止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多次催讨无果后,将王XX和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浙江省XX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王X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依法拍卖了王XX购买的房产,但仍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公司不得不为其代偿了共计41.2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
当公司试图向王XX追偿时,却发现王XX失联了。公司多次尝试联系,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损失风险,不仅代偿了巨额款项,而且追偿无门,公司陷入了困境。
在四处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公司听说了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的戴芬芳律师。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专精于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在业内有着良好的声誉。公司了解到戴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还拥有基金从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形成“法律+管理+心理”三维一体的复合型专业能力,便决定委托她处理此案。
戴芬芳律师接手案件后,作为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专业的身份和丰富的经验,全面梳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担保合同、法院判决书及代偿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她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案件有帮助的线索。
在庭审中,被告王X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但戴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清晰证明了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代王XX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事实。最终,法院当庭宣判支持公司的诉求,判决被告王XX全额偿还代偿款419892.21元及从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王XX负担。
戴芬芳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帮助房地产开发公司挽回了损失,体现了她“忠君之事,互利共赢”的执业理念,也再次证明了她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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