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时有发生,而家庭暴力更是其中令人痛心的一种。本案便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维权案件。
原告是一位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婚后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她与被告再婚组成家庭后,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被告长期不尊重、不关心她。
某日,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追逐、辱骂、摔坏手机,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被迫离家并报警。随后,原告因家暴受伤住院治疗,产生了相应医疗费用。身心受创之下,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高晗律师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实战经验丰富。他接受原告委托后,重点围绕家暴事实、损害后果、法律责任展开代理工作。
首先,高晗律师提交了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完整证据,以此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这些证据就像坚实的盾牌,为原告的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接着,依据民法典规定,高晗经律师梳理本案后,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
针对被告“互不追责”的抗辩,高晗律师明确指出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他清晰地阐述了法律逻辑,让被告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对于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高晗律师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他在庭审中的表现,展现出了专业、严谨、高效的办案风格。
庭审中,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试图让原告净身出户。但高晗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有力地驳斥了被告的观点。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本案在弱势受害、身体残疾、对方否认家暴的艰难条件下,实现了判离、医疗费全赔、精神损害赔偿支持的全面胜诉,切实维护了妇女、残疾人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高晗律师作为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咸阳市非诉业务和企业合规委员会委员,获评泾阳县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能手”,以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守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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