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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规则助力二审改判,当事人顺利取得房屋过户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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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4 · 11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曲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504201611896720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734784783
代表案例:22个
律师优势:;10+执业经验,担任赤峰市民事委员会副主任,是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擅长办理疑难案件,是多家国有银行、建筑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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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对于合同相对性以及债权转让的认定和审查愈发严格。当事人在面临此类复杂法律问题时,能否找到一位熟悉相关法律规则、善于突破一审裁判思路的律师,对案件结果起着关键作用。曲珊律师在陈X诉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案(二审)中,精准适用债权转让法律规则,突破一审合同相对性裁判思路,成功撤销原判、实现二审改判,为当事人顺利取得房屋过户权利。

2024年,陈X遭遇了一场合同纠纷困境。2021年2月7日,某房地产公司与案外人某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补充协议书,约定以位于喀喇沁旗的案涉房屋抵顶工程款,原审被告李X作为建筑公司委托代表人签字,且某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拨款清单表明李X可自由买卖该房屋,公司负责办理购房合同,李X也签字确认。2024年7月17日,陈X与李X签订抵债协议,约定李X以该房屋抵顶欠付陈X的借款本息1,510,082.22元,同时李X将对案涉房屋的过户请求权转移给陈X,陈X有权直接要求某房地产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然而,抵债协议签订后,某房地产公司拒绝协助办理过户登记,陈X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陈X不应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某房地产公司主张过户,还认为允许直接过户会规避中间税收环节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且案涉房屋应先过户给李X供其他债权人执行,最终驳回了陈X的诉讼请求。陈X不服,委托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的曲珊律师提起上诉。曲珊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在执行案件建设工程纠纷商事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接到委托后,曲珊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陈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了初步证据

曲珊律师在深入研究案件后,开始了关键的调查与突破工作。她明确主张抵债协议转让的是李X对某房地产公司享有的案涉房屋过户请求权(非金钱债权),而非房屋所有权本身。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受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曲珊律师还发现,抵债协议订立后,陈X和李X分别向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发送了债权转让通知,要求直接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X。同时,她反驳了一审中“规避税收”和“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主张。她指出,债权转让涉及的是基础合同中债权的转移,而非基础合同标的物的连环交易,案涉房屋只应过户一次,不应缴纳两次过户税费;李X对案涉房屋的过户请求权虽具有财产价值,但在抵债协议订立前,其他债权人未对该债权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李X有权自由处分,法律未规定债权须得转化为物权后才能执行,积极行使权利的人应当优先获得保护。

在案件的关键节点,曲珊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推动案件转折。她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阐述了上述观点和依据。与司法机关沟通时,她明确指出一审判决在合同相对性和债权转让认定上的错误,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误判。这些沟通和法律意见书的提交,改变了案件走向,促使二审法院重新审视案件。

2025年,二审法院作出(2025)内xx民终xxx号民事判决。法院全面采纳了曲珊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以物抵债协议合法有效,陈X取得过户请求权,某房地产公司负有过户义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陈X诉讼请求。具体结果为撤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2024)内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被上诉人某房地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上诉人陈X办理位于喀喇沁旗的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一审案件受理费9,19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390.74元,均由某房地产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司法实践意义。首先,它明确了债权转让在以物抵债协议中的合法效力和适用规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其次,强调了在合同纠纷中,法院应准确认定合同相对性和债权转让的界限,避免错误裁判。再者,体现了积极行使权利的当事人应得到优先保护的原则,鼓励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最后,也提醒房地产公司等相关主体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此外,曲珊律师在牛X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中,通过核查房屋实际占有、识破不合常理的抵债主张、梳理证据瑕疵,成功驳回案外人异议,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权益与执行秩序;在某建设公司诉某工程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案中,通过锁定双方有效结算依据、驳斥对方质量抗辩、明确职务行为效力,全额支持原告诉请,成功为当事人追回42万余元工程款及保证金,全面维护施工企业合法经济权益;在马X诉某银行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中,依托物权登记规则与执行异议司法解释,明确银行抵押权优先于案外人未过户的购房权益,成功驳回原告全部诉求,稳固银行抵押优先受偿权益,保障金融债权顺利执行;在韩XX与某房产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一案中,重启终本程序、穿透验资造假、锁定实际控制人责任、以诉促谈实现多年欠款执行到位。这些案例都充分展现了曲珊律师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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