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内乡县城发生了一系列令人痛心的抢劫事件,实施者竟是一群未成年人。11月1日6时许,马某、李X等四人发现独自一人上学的李X后,李X上前搂住李X要钱,李X扔掉书包逃走,被追至“某拉面馆”前,李X对其实施殴打并抢走五元现金。仅仅过了一天,11月2日22时许,马某等人又预谋窜至“某网吧”,用矿泉水瓶拍桌子、恐吓、用水果刀吓唬等手段,向正在上网的黄X等四人索要钱财,抢得80元后逃离现场。
在这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家长对孩子的日常行为缺乏关注和引导。很多家长只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却忽略了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变化,像马某等人走上抢劫道路,可能在日常就有一些不良行为的苗头,但家长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为孩子犯罪埋下了隐患。其二,学校在法治教育方面存在不足。学校往往更侧重于知识传授,对法律知识的普及不够深入和系统,导致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和认知不足,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面对这起案件,河南星润律师事务所的张杰鑫律师接受了内乡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马某辩护。张杰鑫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一直扎根于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的法律服务一线。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擅长公司业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以专业、诚信、客户至上为立身之本,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办理这起案件时,张杰鑫律师首先进行了详细的取证工作。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所有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告人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体系。在调解阶段,他积极与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沟通,强调马某作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犯罪行为有其特殊性,希望能够给予从轻处罚。同时,他也向马某及其家属强调了法律的严肃性,让他们认识到错误。
在诉讼过程中,张杰鑫律师依据法律规定,结合马某是未成年人这一关键因素,为其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指出,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且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应该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法院采纳了张杰鑫律师的辩护意见,马某获得了判三缓三的处罚。
张杰鑫律师秉持“一次委托,终身朋友”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优先考虑调解,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和痛苦。他深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能仅仅以惩罚为目的,更重要的是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在必要时,他会精准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带来了不一样的法律服务体验,也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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