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杰律师执业6年,一直秉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在各类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庭审把控能力与扎实的法学功底。面对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他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工人主张雇佣关系,要求定作人承担全责赔偿,而定作人则坚称是承揽关系。
李凯杰接手案件后,开始了细致的证据梳理工作。他仔细查阅每一份证据,试图从根源上为定作人降低责任。经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他发现这更符合承揽关系的特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在责任承担上有着明显区别。李凯杰通过证据认定为承揽而非雇佣,从根源上为降低责任奠定了基础。
同时,他还指出原告在高空作业时存在重大过错。原告无相关资质,未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还踩踏危险玻璃,这些行为都表明其自身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庭审中,李凯杰对原告提供的单方鉴定、异地治疗、不合理费用等逐项进行质证,核减了高额诉求。
这起案件历经三次庭审,每一次庭审李凯杰都持续补强证据、巩固抗辩观点。他始终坚持“一案一策、精准破局”的办案风格,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多轮庭审的稳定应对中,他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
最终,法院认定为承揽关系,定作人仅承担20%选任过失责任,判决赔偿14万余元,赔偿金额大幅降低。这一结果让定作人松了一口气,也再次证明了李凯杰律师的专业能力。
其实,李凯杰律师还处理过许多类似复杂的案件。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已逾十几年,明显超过诉讼时效。被告当庭以时效届满抗辩,委托人面临彻底败诉风险。李凯杰抓住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情形,精准提取“愿意还钱”的关键表述作为核心胜诉证据,引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关于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的规则,成功恢复胜诉权。最终,法院判决偿还本金6.8万元及利息3.8万余元。
还有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高速公路多车事故致亲属死亡,涉及多名肇事方、多家保险公司,索赔难度极高。李凯杰成功认定死者属于第三者,将实际车主、挂靠公司、驾驶员、多家保险公司全部列为被告,科学分配保险限额,完整主张死亡赔偿项目,协调多地法院、多份生效判决,实现同案同判,让委托人获得了近124万元的足额赔偿。
李凯杰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始终以严谨务实的态度、高效可靠的办案成果,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放心的法律服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守护着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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