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孟亮律师就职于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领域。此次购房佣金追索案,他代理原告张磊参与诉讼。
案件类型为服务合同纠纷,原告是张磊,被告是崔某和霸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退还原告购房佣金35,000元,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需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有:与被告崔某关于返佣承诺的微信聊天记录,购房定金及购房款的转款记录,崔某部分返佣的转款记录。然而,缺少能直接证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返佣承诺有关联的关键证据。
赵孟亮律师介入后,对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梳理,确保其完整性和关联性,以证明崔某承诺返佣的事实。同时,整理转款记录,清晰呈现资金往来情况。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告崔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答辩状。房地产开发公司庭下提交答辩状,称原告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公司从未授权人员作出返佣承诺,且原告无证据表明崔某为公司工作人员,其行为与公司无关。赵孟亮律师回应称,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明崔某承诺返佣的事实,虽无直接证据证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但不能排除崔某与公司存在关联。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欠原告佣金35,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崔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佣金35,000元;驳回原告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诉讼请求。
在处理证据问题上,赵孟亮律师采用的方法论是:优先梳理能直接证明关键事实的证据,如本案中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款记录;对证据进行完整性和关联性审查,确保其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面对对方抗辩时,依据证据合理回应,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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