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初,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内,一场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正在审理。法官询问律师,如何认定丈夫赠与第三者财产行为的效力,坐在原告席的王世奇律师迅速回应,引用相关法律条文进行阐述。
这起案件中,原告请求依法判令丈夫赠予被告300000元的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该赠与款,承担诉讼费等费用。此前,法院已对相关款项作出过判决,此次原告是针对未主张的300000元提起诉讼。
王世奇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任职于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擅长企业破产和商事诉讼案件。接案后,王世奇仔细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公序良俗、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规定。他梳理了原告与第三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从1997年到2024年,明确在此期间第三人与被告交往生子,且隐瞒原告进行大额赠与的事实。
庭审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王世奇依据民法典第八条、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等规定,向法庭阐述第三人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应认定无效。法院认为,第三人的赠与行为既违背现行法治理念,也不符合传统道德,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赠与款的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第三人向被告赠与现金300000元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向原告及第三人返还现金300000元。
在另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王世奇面对被执行人拖延执行的情况,精准运用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多次与执行法官沟通,通过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有效推进了执行进程,最终帮助委托人成功执行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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