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WX和被告C某存在合法借贷关系。被告欠着原告借款本金没还,原告多次找被告要钱,被告就是不履行还款义务。20XX年X月X日,原告WX实在没办法了,委托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沈玉玮律师,向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受理,案号是(20XX)苏XXX民初XX号。当时原告心里特别着急,钱要不回来,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沈玉玮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就和当事人WX深入沟通,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他把借贷相关的证据材料都核实了一遍,确认了被告欠款本金的具体金额,形成了完整、清晰的证据链。这就给后面处理案件打下了很坚实的基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沈玉玮律师精准抓住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要点。他依据《民法典》还有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被告的还款义务和违约责任。
考虑到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为了避免以后执行难的问题,沈玉玮律师一心想着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积极和法院还有被告方沟通协商。在法院组织的调解程序里,他充分发挥专业谈判能力,围绕借款本金偿还方式、维权成本承担、违约后果这些核心问题据理力争。
针对原告的核心诉求,沈玉玮律师提出了一个既好操作又有保障的调解方案。他给被告设置了合理的分期还款计划,又为原告争取到了全方位的权益保障条款。经过一番努力,最终推动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到了20XX年X月X日,在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也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具体结果是这样的:被告C某确认欠原告WX借款本金XXX元,从20XX年X月起,每个月XX日前向原告偿还XXX元,一直到本金全部还清;原告支出的诉讼代理费XXX元由被告承担,被告要在X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元、保全费XX元,一共XX元由被告负担,被告要在2X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已经预交费用的原告;还设置了严格的违约条款,如果被告有一期没按时足额还款,原告有权就未受偿本金及利息、诉讼代理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效力。
沈玉玮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类案件占200余件,在民间借贷这类民商事纠纷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次案子,原告一开始担心钱要不回来,还得自己承担维权成本。但在沈玉玮律师的努力下,不仅锁定了19万余元借款本金的合法债权,还让维权成本全由被告承担,还设置了违约条款保障债权。这个案子能有这么好的结果,关键在于沈律师精准把握法律要点,制定了合理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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