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特大网络非法放贷加非法催收系列刑事案件,涉案公司在未获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运营多款网贷APP,提供引流等服务,还组织人员对逾期借款人实施软暴力催收,涉案金额巨大,造成多名借款人自杀的严重后果。被告人李X作为涉案公司普通催收员工,入职时间短、岗位层级低,仅从事基础电话催收工作。公诉机关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告人面临实刑监禁风险。此时,河南驻马店李珂律师接受委托,他执业于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11年执业年限。
接受委托后,李珂律师凭借其法学本科的专业素养以及在刑事辩护领域丰富的实务经验,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迅速确立了轻罪辩护、争取缓刑的核心思路。李珂律师曾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这使他能够敏锐地抓住案件关键。在这个案件中,他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着重论证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因为被告人入职时间短、岗位层级低,只是受安排执行基础电话催收工作,未参与公司核心环节,李珂律师清晰界定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避免过度追责。
在后续的辩护过程中,李珂律师进一步突出被告人的从宽情节。他指出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同时,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涉案时间短且违法所得少,还已全额退缴。此外,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李珂律师在处理众多刑事辩护案件时,对这些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的把握十分精准,能够将其充分运用到本案辩护中。
李珂律师还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说明被告人无社会危险性,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他在过往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与司法机关沟通的经验,能够有效地将自己的观点传达给法院。在庭审过程中,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地阐述辩护意见,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李珂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李X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李珂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辩护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李珂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是乡政府法律顾问,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也得到了广泛认可,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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